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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已于2019-8-20 15:47:37更新。点击查看:存档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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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朱家角村、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东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
提醒 已结束 拍卖/变卖取消

最新价:281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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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201862165/021-51701227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00
起拍价:148010000 保证金:14,800,000 元
评估价:211,43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严先生) 联系电话:15201862165/021-5170122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108102019101110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朱家角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余出国用(2010)第107-586(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1620.6?)、107-511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4887.7?)】及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余出国用(2011)第107-537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4834.8?)】;土地面积合计4134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5665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合计19368.56平方米

评估价:21143万元

起拍价:14801万元;保证金:148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108102019101110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102516:00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9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以下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总负责)

咨询电话:021-51701227  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74966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五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70413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409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23286911 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5号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2361388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310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4617392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15812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712827 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9号楼803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纪念路5号三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29379 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05803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331133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365A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314336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287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820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8日10时至2019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朱家角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余出国用(2010)第107-586(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1620.6?)、107-511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4887.7?)】及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余出国用(2011)第107-537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4834.8?)】;土地面积合计4134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5665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合计19368.56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本次拍卖的在建工程所在的三处土地已连成一处土地整体开发,标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均为框架结构,隔墙采用加气混泥土砖,部分建筑物隔墙未完工,仅为空的框架。标的对象停工多年,建筑物内外暴露在环境中,从外观看建筑物略显陈旧,标的对象详细情况如下表:

表一

土地使用权证号

杭余出国用(2010)第107-586号

坐落

余杭区塘栖镇朱家角村

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使用权面积

31620.6?

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2060年4月

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情况

序号

功能

地上部分已建建筑面积(?)

       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B1#楼

文化创意样品制作工场

25453.7

地下一层共7693.3?

B2#楼

生产车间

5080.5

B3#楼

加工车间

5235.0

B4#楼

加工车间

4349.6

传达室

60.0

C1#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420.3

C2#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420.3

C3#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420.3

C4#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5#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6#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7#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8#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420.3

C9#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10#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420.3

C11#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12#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C13#楼

文化创意制作工场

594.0

总计

47032.3

7693.3

表二:

土地使用权证号

杭余出国用(2010)第107-511号

坐落

余杭区塘栖镇朱家角村

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使用权面积

4887.7平方米

用途

综合用地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2060年3月

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情况

序号

功能

地上部分已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

A1#楼

新宸宜文化创意大厦一期

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22818.03平方米,规划设计建设19层。于价值时点,地上已建成7层,全部7层的建筑面积为8407平方米

地下一层

共4183.6平方米

A3#楼

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122.9平方米,规划设计建设一层,于价值时点,地上无建筑物

总计

8407

4183.6

 

表三:

土地使用权证号

杭余出国用(2011)第107-537号

坐落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东侧

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使用权面积

4834.8平方米

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2051年4月

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情况

序号

功能

地上部分已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

A2#楼

新宸宜文化创意大厦二期

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23168.26平方米,规划设计建设19层。于价值时点,地上已建成1层,1层的建筑面积为1219平方米

地下两层

共7491.66平方米

总计

1219

7491.66

2、本次拍卖的在建工程,须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目前所取得在建项目规划及现有规划的有效性,按标的现状拍卖。

3、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当地产业政策、导向及规划要求等相关情况,是否具备受让资格由竞买人对照相关政策后自行决定。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资质不符而无法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10月25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物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9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的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以下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总负责)

咨询电话:021-51701227  严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74966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五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70413王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409号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23286911 郑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5号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2361388严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310号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4617392黄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158号12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712827 郁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9号楼803室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纪念路5号三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29379 张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05号803室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331133沈小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365号A座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314336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287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4)沪二中执字第534号

拍品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朱家角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余出国用(2010)第107-586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1620.6?)107-511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4887.7?)】及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余出国用(2011)第107-537号(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4834.8?)】;土地面积合计4134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合计5665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合计19368.56平方米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杭州****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内占用状况

目前空置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有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地理位置分别为东至杭州万华实业有限公司,南至杭州万华实业有限公司,西至兴国路,北至康信路。

标的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用途分别为工业、综合、商服用地。

标的位于经济开发区,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居民较少,周围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较为一般。

标的所在区域附近有运溪路、宁桥大道、兴元路等,距离练杭高速约7公里,距离海宁高铁西站约10公里、距离萧山机场约50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

 

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关于买受人资格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目前标的为在建工程,按现状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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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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