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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华东五金城A8的101-301、102-201、103-202号等5套
提醒 已结束 拍卖/变卖取消

起拍价:15022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818817638/021-63373552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7000
起拍价:1502200 保证金:150,000 元
评估价:2,146,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18817638/021-63373552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3810时至2019311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华东五金城A8101-301102-201103-202105-303106-203号,(权证号:姜房权证姜堰字第80001431号;建筑面积:701.51平方米;非住宅);登记日期:20096月。土地宗地号:未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期限:2045-02-03

评估价:214.6万元

起拍价:150.22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7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3810时至2019311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322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3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373552李先生63374966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43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2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将于20193810时至31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华东五金城A8101-301102-201103-202105-303106-203号共5套(该房地产的所在地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华东五金城),5套房产建筑面积为701.51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姜房权证姜堰字第80001431号,房地产的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地产总层数为3层;房地产登记日期均为:2009615日。土地使用面积:240.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4523日止。

四、据现场了解,A8102-201室的201室目前有人使用,用途为办公,已装修,无法证明有无租赁关系。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在买受后自行处理。其他三套房产目前无人使用,毛坯房,空置。由于无人使用,水、电等公共事业尚未开通。据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每套每年2000元,其他有垃圾清理费、广告费、市场运作服务费等收费要求,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收费标准,并在买受后一并接受。该房地产的权利人为:江苏*****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如该标的存在欠费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支付。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19322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法院账户信息请在拍卖缴款期内与拍卖辅助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3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43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817638李先生63374966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50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2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品名称

华东五金城A8的101-301、102-201、103-202、105-303、106-203号房地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江苏**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占用情况

无钥匙,除了其中一套102-201号的201室目前有人作办公使用,已装修,无法证明有无租赁关系。其余房屋均为毛坯,目前空置。

户籍/工商注册

非住宅,故无户口/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不详

欠费情况

由于无人使用,水、电等公共事业尚未开通。据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每套每年2000元,其他有垃圾清理费、广告费、市场运作服务费等收费要求,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收费标准,并在买受后一并接受。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上海虹口东华美钻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拍卖标的:华东五金城A8的101-301、102-201、103-202、105-303、106-203号共5套(该房地产的所在地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华东五金城),5套房产建筑面积为701.51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姜房权证  姜堰 字第80001431号,房地产的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地产总层数为3层;房地产登记日期均为:2009年6月15日。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使用面积:240.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45年2月3日止。

3、建筑物状况:

拍卖标的为华东五金城内临街商铺。

4、四至情况:

华东五金城东至台东路、西至五金路、南至姜堰大道、北至淮海西路。

5、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所发生)亦由买受人支付。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房屋的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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