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0人报名 | 10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一拍】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705号1-10幢全幢工业房产
提醒 已结束 暂缓

起拍价:7150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321084418/021-6357259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0
起拍价:71500000 保证金:10,000,000 元
评估价:102,14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7321084418/021-6357259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5日10时至2019年4月1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705号1-10幢全幢工业房地产,整体拍卖(房地产权证号:青2011011428;合计建筑面积:25432.95平方米;产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1年);核准日期:2011-10-13。土地宗地号:青浦区朱家角镇17街坊3/17丘;土地使用期限:2011-3-8至2061-3-7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来源: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宗地(丘)面积:19875.92平方米。

详见标的物信息明细如下:

幢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

房屋类型

用途

房屋结构

705号1幢

1063.60

1

工厂

厂房

钢结构

705号2幢

1469.68

3

其他

居住

钢混

705号3幢

1066.06

3

工厂

厂房

钢混

705号4幢

51.00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705号5幢

470.57

1

工厂

厂房

钢结构

705号6幢

1630.05

1

工厂

厂房

钢结构

705号7幢

19573.33

3

工厂

厂房

钢混

705号8幢

19.97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705号9幢

62.72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705号10幢

25.97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合计

25432.95

评估价:10214万元

起拍价:715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4月15日10时至2019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5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除部分被执行人及其他查封当事人未妥投外,均显示签收;如有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72599,021-63077777*316冯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920200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4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15日10时至2019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705号1-10幢全幢工业房地产,整体拍卖(房地产权证号:青2011011428;合计建筑面积:25432.95平方米;产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1年)。

四、标的目前有人使用,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情况。标的内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情况,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了解并通过合法途径自行解决。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进户、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金、交易费以及标的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竞买人须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工业园区关于产业导向等方面的规定,因此,竞买人参与本拍卖标的竞拍前,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仔细和全面地咨询了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导向、产业定位、税收、投资强度、土地出产率及环保要求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详细标的情况请查阅《标的介绍》。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9年5月17日16时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缴纳至本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4月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该标的有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查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查封,买受人需等待以上行政机关同时解除查封后,方能过户。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92020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72599,021-63077777*316冯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4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青浦区人民法院201701187418

拍品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7051-10幢全幢工业房地产,整体拍卖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上海库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不详

钥匙/占用情况

钥匙/目前使用

户籍/工商注册

不详

欠费情况

不详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抵押权人:上海农商银行青浦支行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705号1-10幢全幢工业房地产,整体拍卖(房地产权证号:青2011011428;合计建筑面积:25432.95平方米;产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1年);核准日期:2011-10-13。土地宗地号:青浦区朱家角镇17街坊3/17丘;土地使用期限:至2061-3-7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来源: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宗地(丘)面积:19875.92平方米

详见标的物信息明细如下:

幢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

房屋类型

用途

房屋结构

现状

7051

1063.60

1

工厂

厂房

钢结构

层高约7.5米,房屋外立面底部约为1米高砖墙,上部为彩钢板,装有钢门、铝合金窗,夹芯彩钢板屋面;建筑物维护保养较差,有大量彩钢板脱落;现为仓库内有设备、物品存放。

7052

1469.68

3

其他

居住

钢混

底层层高约3.8米,现为餐厅,内有大量厨房设备与餐厅桌椅;二至三层层高约3.2米,现为员工宿舍,内有大量家具与生活用品;外墙刷涂料,安装铝合金外窗;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7053

1066.06

3

工厂

厂房

钢混

层高约3.6米,现为办公使用,内有大量办公家具、用品、设备;外墙刷涂料,安装铝合金外窗、防盗窗;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7054

51.00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层高约3.5米,现为门卫房及泵房;外墙刷涂料,安装钢门窗;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7055

470.57

1

工厂

厂房

钢结构

层高约6.8米,房屋外立面底部约为1米高砖墙,上部为彩钢板,装有钢门、铝合金窗,夹芯彩钢板屋面;建筑物维护保养较差,有局部彩钢板脱落;现为仓库内有设备、物品存放。

7056

1630.05

1

工厂

厂房

钢结构

层高约7.5米,房屋外立面底部约为1米高砖墙,上部为彩钢板,装有钢门、铝合金窗,夹芯彩钢板屋面;建筑物维护保养较差,有局部彩钢板脱落;现为仓库内有设备、物品存放。

7057

19573.33

3

工厂

厂房

钢混

底层层高约4.5米,现为车间,内有大量生产设备、设施、物料等;二至三层层高约3.8米,现空置;外墙刷涂料,安装铝合金外窗,安装有多部电梯;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7058

19.97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层高约3.5米,现为门卫房;外墙刷涂料,安装塑钢门窗;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7059

62.72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层高约4.5米,现为配电房;外墙刷涂料,安装钢门窗;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70510

25.97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层高约3.5米,现为门卫房;外墙刷涂料,安装钢门窗;建筑物保养维护情况一般。

合计

25432.95

2、四至情况:东至康欧路、南临河道、西临厂区、北近康泰路

3、地理位置与周边配套

标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板块南部,周边基本为工业区,商业配套主要有上海朱家角古镇旅游区、峰港生态园农家乐等;教育配套主要有上海国际教育进修学校(青浦分校区)、青浦区胜利民办小学、朱家角小学、青浦区珠溪中学等;医疗配套主要有朱家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等;标的交通配套主要有地铁17号线朱家角站朱家角3路等,交通便捷度较差

4、标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705“青浦区朱家角镇工业园区”东部。标的门口悬挂有“康欧路699号”门牌。另有大门、场地、道路、附属设施基本齐全,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且标的为独立庭院。

5、标的目前有使用,所有室内物品及设备设施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情况。标的内如有承租等合法占据或无合同、无法定原因占据的情况,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了解并通过合法途径自行解决。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进户、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金、交易费以及标的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7、竞买人须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工业园区关于产业导向等方面的规定,因此,竞买人参与本拍卖标的竞拍前,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仔细和全面地咨询了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导向、产业定位、税收、投资强度、土地出产率及环保要求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8、特殊说明:

1)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合发生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上述调查情况仅供参考,具体详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3该标的有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查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查封,买受人需等待以上行政机关同时解除查封后,方能过户。

4)标的看样需要提前预约,统一时间看样。

相关资料下载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