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50000 |
起拍价:32704325.7元 | 保证金:3,000,000 元 | |
评估价:36,237,48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孔主任 | 联系电话:1750996664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19套别墅及68套门面房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以下涉案标的物: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
2、网络拍卖网址:http://www.gpai.net/sf/(公拍网司法拍卖网)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
3.1竞买人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在约定期限内及时缴纳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2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4、预展时间: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22日
5、预展地点:喀什市疏勒县吾斯塘博依路(民俗风情街)。
6、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1070709587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西域大道支行
标的物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重要提示》及附件《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
案号:(2017)新31执43号;(2017)新31执44号;
被执行人: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别墅19套及商用门面房68套。
起拍价:32704325.7元 ;保证金:3000000元;增加幅度:150000元;
竞价时间:2018年12月23日10时至2018年12月24日10时。
举报监督电话 :400-630-1019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孔主任 17509966644
服务中心地址:喀什市月星上海城3号楼2单元2224室
2018年12月7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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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 买 须 知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3日10时至2018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 “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的标的:
标的物1:三层别墅楼号:4-4
评估价: 5833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三层别墅楼号:6-2
评估价: 5819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三层别墅楼号:6-3
评估价: 5819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三层别墅楼号:7-7
评估价:561250.00元 大写:伍拾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三层别墅楼号:9-1
评估价:567700.00元 大写:伍拾陆万柒仟柒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三层别墅楼号:12-1
评估价:561610.00元 大写:伍拾陆万壹仟陆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三层别墅楼号:13-1
评估价:5833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三层别墅楼号:13-2
评估价:5833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9:三层别墅楼号:13-3
评估价:5833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0:三层别墅楼号:14-3
评估价:5819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1:三层别墅楼号:14-4
评估价:5819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2:三层别墅楼号:16-2
评估价:58247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贰仟肆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3:三层别墅楼号:16-4
评估价:58247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贰仟肆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4:三层别墅楼号:18-1
评估价:947060.00元 大写:玖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5:三层别墅楼号:18-2
评估价:947060.00元 大写:玖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6:三层别墅楼号:18-3
评估价:947060.00元 大写:玖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7:三层别墅楼号:18-4
评估价:947060.00元 大写:玖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8:三层别墅楼号:18-6
评估价: 5819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19:三层别墅楼号:19-1
评估价:587510.00元 大写:伍拾捌万柒仟伍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0:商用房:5-11
评估价:26960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1:商用房:5-16
评估价:26817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壹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2:商用房:5-21
评估价:309480.00元 大写:叁拾万零玖仟肆佰捌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3:商用房:9-15
评估价:360860.00元 大写:叁拾陆万零捌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4:商用房:11-7
评估价:35713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柒仟壹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5:商用房:12-10
评估价:362940.00元 大写:叁拾陆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6:商用房:12-11
评估价:362940.00元 大写:叁拾陆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7:商用房:12-13
评估价:26987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8:商用房:12-14
评估价:558650.00元 大写:伍拾伍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29:商用房:12-17
评估价:623690.00元 大写:陆拾贰万叁仟陆佰玖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0:商用房:12-18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1:商用房:12-19
评估价:374520.00元 大写:叁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2:商用房:12-20
评估价:26987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3:商用房:12-21
评估价:26987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4:商用房:12-22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5:商用房:12-23
评估价:374520.00元 大写:叁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6:商用房:12-24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7:商用房:12-25
评估价:374520.00元 大写:叁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8:商用房:12-26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39:商用房:12-27
评估价:374520.00元 大写:叁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0:商用房:12-28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1:商用房:12-29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2:商用房:12-30
评估价:2684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3:商用房:12-31
评估价:669160.00元 大写:陆拾陆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4:商用房:13-7
评估价:573330.00元 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5:商用房:13-11
评估价:576930.00元 大写:伍拾柒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6:商用房:15A-7
评估价:26712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7:商用房:15A-8
评估价:26712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8:商用房:15A-19
评估价:529760.00元 大写:伍拾贰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49:商用房:15A-22
评估价:26712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0:商用房:15B-4
评估价:279060.00元 大写:贰拾柒万玖仟零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1:商用房:15B-5
评估价:285500.00元 大写:贰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2:商用房:15B-6
评估价:285500.00元 大写:贰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3:商用房:15B-7
评估价:29194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4:商用房:15B-8
评估价:29194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5:商用房:15B-9
评估价:29837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叁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6:商用房:16-1
评估价:442740.00元 大写:肆拾肆万贰仟柒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7:商用房:16-2
评估价:403600.00元 大写:肆拾万叁仟陆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8:商用房:16-3
评估价:432660.00元 大写: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59:商用房:16-12
评估价:29311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叁仟壹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0:商用房:16-13
评估价:26764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1:商用房:18-1
评估价:26976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2:商用房:18-2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3:商用房:18-3
评估价:641380.00元 大写:陆拾肆万壹仟叁佰捌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4:商用房:18-4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5:商用房:18-5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6:商用房:18-6
评估价:35921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玖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7:商用房:18-7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8:商用房:18-8
评估价:35921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玖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69:商用房:18-9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0:商用房:18-10
评估价:35921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玖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1:商用房:18-11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2:商用房:18-12
评估价:29111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壹仟壹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3:商用房:18-13
评估价:2638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叁仟捌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4:商用房:18-14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5:商用房:18-16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6:商用房:18-17
评估价:35870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捌仟柒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7:商用房:18-18
评估价:35870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捌仟柒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8:商用房:18-22
评估价:268330.00元 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79:商用房:19-2
评估价:274210.00元 大写:贰拾柒万肆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0:商用房:19-11
评估价:274210.00元 大写:贰拾柒万肆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1:商用房:19-12
评估价:274210.00元 大写:贰拾柒万肆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2:商用房:19-14
评估价:274210.00元 大写:贰拾柒万肆仟贰佰壹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3:商用房:20-1
评估价:302000.00元 大写:叁拾万零贰仟元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4:商用房:20-20
评估价:467160.00元 大写:肆拾陆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5:商用房:20-21
评估价:49013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零壹佰叁拾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6:商用房:15-2
评估价:674200.00元 大写:陆拾柒万肆仟贰佰元整(人民币)
标的物87:商用房:15-3
评估价:674200.00元 大写:陆拾柒万肆仟贰佰元整(人民币)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竞拍成功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西域大道支行;账号:10707095878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17509966644 孔主任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8-2900113
法院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40号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7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疏勒县吾斯塘博依路(民俗风俗街)19套别墅及68套门面房 | |
权证情况 | 未办理 | |
拍品所有人 | 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抵押权 | 有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位于疏勒县吾斯塘博依路(民俗风情街)19套别墅及68套门面 买受人一旦竞买成交,由委托方负责实物交割,委托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一旦竞买成交,由委托方负责实物交割,委托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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