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0 |
起拍价:11270000元 | 保证金:1,127,000 元 | |
评估价:16,10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廖巧伶 | 联系电话:13311837855/021-52914247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5日10时至2017年12月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55弄8号全幢厂房(总高4层)(权证号:松2014018814;建筑面积:2007.25平方米;厂房)登记日期:2014年6月。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洞泾镇4街坊21/1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03-7-12-17至2053-12-16止。
评估价:1610万元
起拍价:1127万元;保证金:112.7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12月5日10时至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年12月25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039812*800 严小姐 13311837855 廖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5796827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0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包括已知或可能存在的权利负担、标的瑕疵
上海市金山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5日10:00时至12月8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55弄8号全幢厂房(总高4层),建筑面积2007.25平方米整体拍卖(权证号:松2014018814)。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03-7-12-17至2053-12-16止。
四、对拍卖标的物的特别告知
1、该标的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案外人承诺:拍卖成交后,案外人愿与买受人重新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商不成的,案外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迁出该房地产。案外人不履行承诺的,由买受人通过合法途径办理该标的现场交接、实际使用及进户、清退等事项。
2、该标的的所有室内物品及毛坯房以外新增的装饰装修物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新增装饰装修物的范围、权属、处理方式等,由竞拍人自行向有关机构和相关当事人了解、确定。拍卖成交后,新增装饰装修物的处理,由买受人与案外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案外人自行按照相关合同依据法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7年11 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权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买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咨询电话:021-62039812*800;13311837855廖先生
标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55弄8号全幢工业房地产。
东至洞业路,南临沈砖公路,西近河流,北近河流。
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分散,基本集中在洞泾镇镇中心。
有银行、医院、邮局、菜场、学校等。
所在园区近沪松公路、广富林路、沈海高速、沪渝高速等。
道路通达度较好。
公交有松江55路、上佘定班线等。
所在的“沈砖公路5555弄”园区内入驻较多工业企业。
标的为8号楼,总层高4层。
建筑面积2007.25?,钢混结构,2011年竣工。
现有人占有、使用。
园区内建筑整齐划一,基本无特殊景观。
整体环境一般。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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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55弄8号全幢厂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熊龙花,竞买号:T4656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4300000元(壹仟肆佰叁拾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7-12-8 10: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