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阅读公告
2.3.1.1公拍网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可点击“集中公告”按钮,获取各家拍卖公司依法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同时集中刊登在纸质的《上海法治报》(每周三、周五刊登)。
2.3.1.2拍网连接人民法院资产诉讼资产网,竞买人可先在人民法院资产诉讼资产网(相关链接)进入公拍网,仔细阅读《上海市拍卖机构司法委托拍卖公告》。
2.3.1.3拍卖公告内容包括拍卖人名称、拍卖会名称、拍卖会时间(在线竞价阶段开始、同步拍卖开始时间)、拍卖会(线下,现场)拍卖地点、拍卖标的、咨询方式、注意事项等。
2.3.1.4竞买人应阅读拍卖公告中关于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截止时间,线下咨询、竞买登记和保证金交付截止时间,以及应当提交有效证照、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支付方式(除上网上支付,还可银行转账、本票、POS机)。
2.3.2实地看样
2.3.2.1竞买人有意竞买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公司咨询实地勘察标的的方法,以免错失实地看样的时间地点、集中看样的要求。
2.3.2.2拍卖公司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可能存在隐性瑕疵,竞买人不勘察标的而盲目竞价,一旦竞得此标的,不得反悔。拍卖公司所交付标的以竞买人看样时的实物为准,包括显性的瑕疵和隐性的瑕疵。
2.3.2.3竞买人看样时应当认真仔细,应当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家帮助判断标的的质量,一旦参与竞买,即同意拍卖规则的规定、认同和接受标的的现状(标的瑕疵)。
2.3.2.4 拍卖公司对标的进行尽责调查后所形成的文件资料仅供给竞买人的参考,不担保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