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房屋内占用状况: | 目前空置 |
标的内容摘要
(一)房屋建筑类
1、东大门办公楼:5498平方米。
2、南大门东侧门面房:2400平方米;南大门西侧门面房2662平方米。
3、水上娱乐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
4、温泉中心大楼:8111平方米。
5、水疗馆:2559平方米。
6、莲花宾馆:33606平方米。(在建,按照15%股权计算)。
7、儿童智慧城钢构:2244平方米(在建)。
8、温泉四合院:2844平方米(部分投入使用,部分在建)。
9、宿舍楼:6349平方(在建)。
(二)车辆:观光车、巡逻车、三轮车、摩托车、小汽车共17辆。
(三)电子设备:电脑、空调、电视、打印机、冰柜、电磁炉等300余件。
(四)家具类。
(五)绿化。
(六)土地:三宗土地于2015年1月获得土地证,终止日期为2054年。三宗共计70.158亩。
四、土地使用情况:
1、除70余亩土地为国诚公司购得以外,其余1057亩土地承包灵山村土地,承租时间为50年,2011年3月6日至2061年3月5日。
2、土地流转费用按年支付,每年公历3月30日一次性支付给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3、土地流转费用:上庵地、南门地按每年1400斤/亩小麦(约152亩),河滩地按每年1000斤/亩小麦,乘以当年国家小麦收购价。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