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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房
拍品号【3】金山区金山卫镇学府路818弄195号903室(御景龙庭---住宅)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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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780,000
52281312
申请参拍及支付保证金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5-12-30 16:00:00


  • 起拍价:--
  • 数量/单位:91.55平方米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评 估 价:780,000 元
  • 保 证 金:100,000 元
  • 佣金方式:执行司法标准
  • 执行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评估机构: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优先购买权人:
  • 拍卖机构: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下载:
  • 保 留 价:-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详细信息
    区域:金山区
    房屋用途:居住
    竣工日期:2011年
    总层数:25
    欠费承担:执行法院规定
    地址:金山卫镇学府路818弄195号903室
    房产类型:住宅
    房屋结构:钢混
    楼层:9
    装修程度:毛坯房
    税费承担:执行法院规定
    房屋内占用状况:目前空置
    小区/楼盘名称:御景龙庭
    交通状况:附近有金山2路、金石线、塘卫线、枫戚快线等公交线路
    拍品描述
    该拍卖标的物位于学府路818弄195号903室,属于金山区金山卫镇,“御景龙庭”,该幢为25层公寓。
    建筑面积为91.55㎡,房屋类型为公寓,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于2011年竣工,所有权来源为买卖,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标的所在平面布局为二梯三户,房型为二室二厅一卫一厨,主朝向南,毛坯房。
    四至状况:东至东平南路,南至板桥西路,西至学府路,北至金山大道。
    周边有麦德龙购物中心、酒店、各类餐饮店及休闲会所、超市等商业网点,购物、娱乐较便利,且附近还有医院、银行、中小学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完备,周围环境一般。
    附近有金山2路、金石线、塘卫线、枫戚快线等公交线路
  • 拍卖公告

    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52281312朱小姐、52281397张先生

    拍卖会时间:2016年1月5日 下午13:30

    拍卖会地点:乔家路2号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1号厅)

    咨询地点:江宁路445号15楼D座

    拍卖标的:

    1、奉贤区奉城镇洪南路214弄8号507室住宅(建面:91.8㎡)【10万】

    2、金山区金山卫镇学府路818弄194号1301室公寓(建面:91.52㎡)【10万】

    3、金山区金山卫镇学府路818弄195号903室公寓(建面:91.55㎡)【10万】

    4、金山工业区恒顺路165弄105号店铺(建面:102.49㎡)【10万】

    5、宝山区锦秋路699弄8区59号602室公寓(建面:63.97㎡)【10万】

    6、奉贤区金齐路188弄35号102室公寓(建面:120.21㎡)【10万】

    7、杨浦区逸仙路167弄1号1301室住宅(建面:129.03㎡)【20万】

    8、宝山区绥化路201弄4号602室住宅(建面:158.96㎡)【20万】

    9、宝山区爱辉路27弄5号302室新工房(建面:132.82㎡)【20万】

    10、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779号店铺(建面:109.37㎡)【30万】

    11、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810号全幢店铺(建面:198.69㎡ )【40万】

    12、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25-1539号1525幢2402室办公房(建面:156.49㎡)、2404室办公房(建面:179.18㎡)及B1-03车位,整体拍卖【40万】

    13、宝山区殷高西路638号103室商场(建面:152.65㎡)【40万】

    14、殷高西路638号104商场(建面:196.5㎡)、105室商场(建面:133.24㎡),整体拍卖,合计建面329.74㎡【60万】

    15、金山区山阳镇蒙山北路515号301-303室、305-313室、315-317室商铺,带租约,整体拍卖(建面:2020.74㎡)【200万】

    16、奉贤区楚工路333号厂房(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6666.5㎡,地上无证房屋建筑物建面为9021㎡)【200万】



    注意事项:

    ①一份保证金仅限拍卖一个标的。

    ②所有标的竞买人须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16时之前提交相关证件办理网络注册及现场同步拍卖登记手续并支付拍卖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

    ③其他详见本场拍卖会的《拍卖专项规则》和《拍卖特别约定》。















    司法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拍卖模式说明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以下称“网拍”、或“网上竞价”),是指拍卖人发挥互联网的功能作用,扩大拍卖资讯覆盖面,提升拍卖的竞争性,在网络拍卖信息系统上发布拍卖会信息,将拍卖会现场的音视频传播到网上,竞买人借助互联网在本系统客户端参与网络竞价,实现拍卖人、竞买人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的现场竞价与网上竞价的同步。

    竞价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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