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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均州老街7号楼324号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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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17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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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772759208/0719-5211109/0719-522201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174960 保证金:30,000 元
评估价:194,4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772759208/0719-5211109/0719-522201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对丹江口市

均州老街7号楼两间商业用房进行第二次拍卖的

拍 卖 公 告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6810时至69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www.gpai.net/sf/)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丹江口市水都大道北侧均州老街7号楼三楼的两间商业用房,分套拍卖。

房屋编号、建筑面积、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如下表所示(套色标的物为当前网络页面竞价标的物):

序号

房屋编号

建筑面积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7-324号商业用房

40.155

17.496万元

3万元

1000/

2

7-325号商业用房

40.155

17.496万元

3万元

1000/

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如需竞买,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了解并认可拍卖文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瑕疵说明

1、房屋现状为毛坯房,和其它不属拍卖范围的房屋室内连通,从一门出入,均未设置门牌号。

2、拍卖成交后,房屋具体位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分户图和开发建设单位指认为准,房屋砌筑至独立状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3、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无法(力)承担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

4、拍卖成交后,涉及房屋水、电、气、物业管理户名变更登记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回)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八、竞买人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九、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2023523日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京东网》《中拍网》以及《丹江口电视台》发布。拍卖事项已由拍卖辅助机构以电子方式通知案件已知当事人,无法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联系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路116号(长办对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19- 5223233(徐法官)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2023523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6810时至6910时(延时除外)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位于丹江口市水都大道北侧均州老街7-324号和7-325号两间商业用房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网络拍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全面接受本须知以及发布在本网拍平台有关本次拍卖标的的所有拍卖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应当现场看样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已经看样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网络司法拍卖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出现恶意竞买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买资格取得

1、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同)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委托竞买手续,成交后本院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3、竞买人参拍前,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实名注册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线上支付竞买保证金操作流程由竞买人按照网络司法拍卖页面提示自主进行。

4、申请执行人申请不交保证金参加竞买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5、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经本院认定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资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网络拍卖竞价规则

1、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在公告的拍卖时间内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2、竞买人可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拍流程】栏目点击浏览,以便熟悉网络竞买操作流程。

3、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建议竞买人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六、拍卖成交

1、网络竞价周期结束,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后,拍卖成交。

2、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可以抵扣),拍卖成交价款应当支付至下列银行账户内:

户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丹江口人民路支行

账号:42001616634053004229

3、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应当及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凭证至拍卖辅助机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报送拍卖成交报告书。

七、悔拍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的视为悔拍;

2、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3、因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移交

1、拍卖成交结果经核实无误且拍卖成交价款足额到账的,本院将依法作出拍卖成交裁定并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标的物若有涉及抵押以及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涤除轮候查封以及公告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2、拍卖标的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按司法程序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3、拍卖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变更后的产权所有人名称须与拍卖成交裁定书载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因买受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负担。

5、拍卖标的实体移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20201223日修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九、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本院已就拍卖标的税费负担以及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参拍前亲临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其它瑕疵,竞买人一旦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之间出现恶意串通等有损公平竞买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本院有权取消其竞买(得)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或中止拍卖。

4、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以及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为邮寄送达地址和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5、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9- 5223233(徐法官)

6、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肖女士  187 7275 9208

联系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路116号(长办对面)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2023523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卖标的物名称

位于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均州老街7-324号和7-325号两间商业用房

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于丹江口市水都大道北侧均州老街7号楼内,建成年代约为2016年,钢混结构,总层数4层,标的物位于第3层。西南、西北共设有2处步梯。建筑物外墙为石材及白色涂料饰面,室内毛坯,铝合金真空玻璃窗,层高约4米。

2】室内和其他不属拍卖范围的房屋相通,拍卖成交后,具体位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分户图和开发建设单位指认为准,房屋砌筑至独立状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周边服务设施

水源幼儿园、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丹江口市思源实验学校、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丹江口市博物馆、丹江口农商行沧浪支行、福万家超市、春天大药房等商业网点及公共服务设施。

权利来源

2023)鄂0381执恢6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C20162814

国有土地使用证:丹江口市国用(2016)第161号(总证)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415

现状

毛坯房,空置状态,和其他不属拍卖房屋室内相通,未设置门牌号

标的权利人

丹江口*扬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

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查封

买受凭证资料

《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调查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竞买人实地查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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