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1人报名 | 19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二拍】金山工业区金展路1356弄御府公寓公租房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关动产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89000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201985759/021-350700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4450000
起拍价:890000000 保证金:89,000,000 元
评估价:938,896,59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01985759/021-350700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3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山工业区金展路1356弄御府公寓公租房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关动产,权证号:金2016003639;权证核准日期:2016年3月。

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朱行镇10街坊1/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16年3月4日至2086年3月3日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公共租赁房;宗地(丘)面积为 55544.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至程水港,南至林慧路,西至金展路,北至规划地块。

动产情况:现存放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展路1356弄内,所含品种为家具、办公用品、厨房设备、空调、办公桌椅、LED设备、音响等,详见评估函附件。

评估价:93889.659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房地产评估价:93695万元,其相关动产评估价:194.659万元)

起拍价:89000万元;保证金:8900万元;增价幅度:445万元及其倍数

拍卖标的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二、拍卖时间:2021年4月23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1年5月1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15201985759   张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7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67965888*206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3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金山工业区金展路1356弄御府公寓公租房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关动产,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拍卖标的无租赁,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1年5月1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九、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院对税收垫付款有相应的审核和发放流程,退回税收垫付款需要一定时间。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7965888*2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15201985759  张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7室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7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金山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6执107号

拍品名称

金山工业区金展路1356弄御府公寓公租房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关动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 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上海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租赁

工商信息

据“企查查”官网查询得知:

截止2020年12月8日,

该标的有工商登记信息

欠费情况

截止勘查日2020年12月4日:

1、该标的水费欠费: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2、该标的电费欠费: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该标的燃气费欠费: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备注:上述欠费均不含滞纳金。

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的欠费随着时间延长,欠费金额也会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详细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1、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

1、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查封期限:2019-10-18至2022-10-18;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6民初13336号;

2、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19-11-19至2022-11-19;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6执恢857号;

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19-11-25至2022-11-25;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6执4149号;

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19-11-25至2022-11-25;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6执4085号;

5、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19-12-16至2022-12-16;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6执3960号等;

6、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1-7至2023-1-7;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16民初16193号;

7、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1-8至2023-1-8;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执7、9号;

8、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2-11至2023-2-11;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执305号;

9、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3-12至2023-3-12;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民初365号;

10、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4-16至2023-4-16;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执107号;

11、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6-9至2023-6-9;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执48、50、233号等;

12、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6-29至2023-6-29;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20执2152号;

1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7-6至2023-7-6;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民初3685号;

1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执1972号等;

15、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8-14至2023-8-14;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民初10964号;

16、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执2820号等;

17、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民初3661号等;

18、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轮候预查封;查封期限:2020-11-12至2023-11-12;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16民初4968号等;

 

2、抵押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登记证明号:沪(2017)金字不动产证明第18009895号;债权数额:250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期限从2017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26日;核准日期:2017年6月26日;备注:房地产权证上地址为:513街道0010街坊1/3丘。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1据上海市金山区不动产中心2020年12月3日出具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

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房屋坐落:513街道0010街坊1/3丘;部位:999;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所有权来源:买卖;权利人:上海某公司;房地产权证号:金2016003639;受理日期:2016年3月9日;核准日期:2016年3月10日;

土地状况信息:土地坐落:513街道0010街坊1/3丘;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朱行镇10街坊1/3丘;使用期限:2016年3月4日至2086年3月3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公共租赁房;宗地(丘)面积:55544.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55543.70平方米。

动产情况:现存放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展路1356弄内,所含品种为家具、办公用品、厨房设备、空调、办公桌椅、LED设备、音响等,详见评估函附件

2、根据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记载,该标的用地面积为55543.7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29328.05平方米,详见评估函附件。

据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城估(2020)(估)字第035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记载:根据《上海东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金山御府公租房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并结合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在建工程进度状况如下:

1)住宅楼:结构已封顶、门窗已安装、外墙真石漆施工结束、建筑物内管线已安装;11栋室内装饰装修已完工、4-1#楼室内未装修、7#楼室内装修50%。

2)商业、物业及生活配套房:结构已封顶、门窗已安装、外墙真石漆施工结束、建筑物内管线已安装;10-3#楼二至四层室内装饰装修已完工、底层未装修;10-2#楼二层室内装饰装修已完工、底层未装修;1-3#、4-2#楼室内未装修。

3)配电房:结构已封顶、门窗已安装、外墙真石漆施工结束;室内设备未安装。

4)地下车库:基本装饰装修结束。

5)小区附属设施及配套:绿化及雨污水管线等已施工结束、自来水已通、围墙施工基本结束(剩余200米左右未喷真石漆)、太阳能路灯已安装;道路未铺沥青、监工等设施未施工、天然气未通、供电箱设备未安装。

3、经实地查勘,该拍卖标的尚未竣工,为在建工程,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四至范围:东至程水港,南至林慧路,西至金展路,北至规划地块。该标的所在物业名称为“御府公寓”。

4、交通状况及周围环境:周边有金山工业区五路等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一般;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及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程度一般。

拍卖标的中的不动产相关证件内容详情,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亲至拍卖辅助机构查阅,内容仅供参考。本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提供拍品所应具有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质监、共建配套等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标的中的动产以移交时现状整体进行拍卖。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质量、真伪、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将本标的物恢复至原合法设计状态,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相关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作详尽地调查及必要的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期限、土地出让金金额、标的所有权、使用用途、建筑质量、渗漏水等情况、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朝向、相邻关系、占用情况、租赁情况、具体租金、经营情况、经营业态、能否办理工商注册及能否再次注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气、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方可参加竞拍。

(2)竞买人资格问题:拍卖标的尚未竣工验收属于在建工程,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务必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规划、税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及后续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公用事业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以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详细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公用事业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4)特别提醒: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营改增后关于本拍卖标的的增值发票的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买受人所要垫付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前须先去该标的的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5)拍卖标的中的动产无原始票据等相关凭证,拍卖标的物品真伪、质量、型号、性能、使用情况、能否正常使用、是否缺少零部件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作任何保证且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

(6)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办理现场交接手续、自行办理过户等事项,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担保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相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及该地块相关规划许可的风险等。

(7)拍卖标的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如产生纠纷。请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无租赁,包含室内固定装修,以交房时现状为准。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拍卖标的中动产的交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至实物存放地点现场办理交付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标的物保管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毁损或灭失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6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金山工业区金展路1356弄御府公寓公租房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关动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上海金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竞买号:G3738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890000000元(捌亿玖仟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1-4-26 10:00:00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