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0人报名 | 3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二拍】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819弄1号等72套房地产(整体)
提醒 已结束 暂缓

起拍价:321472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482857482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600000
起拍价:321472000 保证金:40,000,000 元
评估价:574,056,5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方先生) 联系电话:13482857482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11910时至20201112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2层及2层空调机房、3层及3层空调机房、4层、501-506室、601-606室、701-706室、801-806室、901-906室、1001-1006室、1101-1106室、1201-1206室、1301-1306室、1401-1406室、19层、20层、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12层车库、银翔路8192109室,标的合计建筑面积:32782.61平方米;竣工日期:2014年;核准日期:2014年。土地宗地号:嘉定区南翔镇红翔村215/1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合并拍卖。标的各室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幢号

部位

房屋类型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房地产权证号

1

嘉定区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

8191

1

店铺

店铺

515.40

 

2014024801

2

1层空调机房

其他

特种用途

27.44

3

嘉定区银翔路81912层及2层空调机房

8191

2

店铺

店铺

992.74

 

2014024804

4

2层空调机房

其他

特种用途

27.44

5

嘉定区银翔路81913层及3层空调机房

8191

3

店铺

店铺

1357.32

 

2014024806

6

3层空调机房

其他

特种用途

27.45

7

嘉定区银翔路81914

8191

4

店铺

店铺

1381.55

 

2014024807

8

 

嘉定区银翔路8191501-506

 

8191

501

 

办公楼

 

办公

158.68

 

 

 

 

2014024808

9

502

162.73

10

503

316.70

11

504

167.56

12

505

352.31

13

506

278.19

14

嘉定区银翔路8191601-606

 

8191

601

 

办公楼

 

办公

158.68

 

 

 

2014024809

15

602

162.73

16

603

316.70

17

604

167.56

18

605

352.31

19

606

278.19

20

嘉定区银翔路8191701-706

8191

701

 

办公楼

 

办公

158.68

 

 

 

2014024810

21

702

162.73

22

703

316.70

23

704

167.56

24

705

352.31

25

706

278.19

26

嘉定区银翔路8191801-806

8191

8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1

27

802

162.26

28

803

316.70

29

804

167.07

30

805

352.99

31

806

278.15

32

嘉定区银翔路8191901-906

8191

9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2

33

902

162.26

34

903

316.70

35

904

167.07

36

905

352.99

37

906

278.15

38

嘉定区银翔路81911001-1006

8191

10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3

39

1002

162.26

40

1003

316.70

41

1004

167.07

42

1005

352.99

43

1006

278.15

44

银翔路81911101-1106

8191

11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5

45

1102

162.26

46

1103

316.70

47

1104

167.07

48

1105

352.99

49

1106

278.15

50

嘉定区银翔路81911201-1206

8191

12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8

51

1202

162.26

52

1203

316.70

53

1204

167.07

54

1205

352.99

55

1206

278.15

56

银翔路81911301-1306

8191

13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20

57

1302

162.26

58

1303

316.70

59

1304

167.07

60

1305

352.99

61

1306

278.15

62

嘉定区银翔路81911401-1406

8191

14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23

63

1402

162.26

64

1403

316.70

65

1404

167.07

66

1405

352.99

67

1406

278.15

68

嘉定区银翔路819119

8191

19

办公楼

办公

542.41

 

2014024833

69

嘉定区银翔路819120层、古猗园南路500

8191

20

办公楼

未登记

610.79

 

 

 

2014024837

70

500

 

地下1层车库

其他

2537.63

4241.95

71

地下2层车库

2723.52

72

嘉定区银翔路8192109

8192

109

商场

商业

3433.10

 

2014024842

合计

32782.61

 

 

评估价:57405.65万元(各室估价结果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单位价格

(元/平方米)

总价格

(万元)

1

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

542.84

-

1838.95

2

银翔路81912层及2层空调机房

1020.18

-

2173.11

3

银翔路81913层及3层空调机房

1384.77

-

2884.31

4

银翔路81914

1381.55

19130

2642.91

5

银翔路8191501

158.68

22700

360.2

6

银翔路8191502

162.73

22630

368.26

7

银翔路8191503

316.70

22270

705.29

8

银翔路8191504

167.56

22600

378.69

9

银翔路8191505

352.31

22270

784.59

10

银翔路8191506

278.19

22490

625.65

11

银翔路8191601

158.68

22840

362.43

12

银翔路8191602

162.73

22940

373.3

13

银翔路8191603

316.70

22420

710.04

14

银翔路8191604

167.56

22910

383.88

15

银翔路8191605

352.31

22510

793.05

16

银翔路8191606

278.19

22720

632.05

17

银翔路8191701

158.68

22930

363.85

18

银翔路8191702

162.73

23020

374.6

19

银翔路8191703

316.70

22470

711.62

20

银翔路8191704

167.56

23120

387.4

21

银翔路8191705

352.31

22420

789.88

22

银翔路8191706

278.19

22720

632.05

23

银翔路8191801

159.31

22990

366.25

24

银翔路8191802

162.26

23000

373.2

25

银翔路8191803

316.70

22490

712.26

26

银翔路8191804

167.07

22990

384.09

27

银翔路8191805

352.99

22510

794.58

28

银翔路8191806

278.15

22720

631.96

29

银翔路8191901

159.31

23080

367.69

30

银翔路8191902

162.26

23110

374.98

31

银翔路8191903

316.70

22740

720.18

32

银翔路8191904

167.07

23180

387.27

33

银翔路8191905

352.99

22690

800.93

34

银翔路8191906

278.15

22430

623.89

35

银翔路81911001

159.31

23180

369.28

36

银翔路81911002

162.26

23140

375.47

37

银翔路81911003

316.70

22610

716.06

38

银翔路81911004

167.07

23180

387.27

39

银翔路81911005

352.99

22740

802.7

40

银翔路81911006

278.15

22960

638.63

41

银翔路81911101

159.31

23230

370.08

42

银翔路81911102

162.26

23230

376.93

43

银翔路81911103

316.70

22750

720.49

44

银翔路81911104

167.07

23230

388.1

45

银翔路81911105

352.99

22750

803.05

46

银翔路81911106

278.15

22980

639.19

47

银翔路81911201

159.31

23420

373.1

48

银翔路81911202

162.26

23420

380.01

49

银翔路81911203

316.70

23000

728.41

50

银翔路81911204

167.07

23480

392.28

51

银翔路81911205

352.99

23070

814.35

52

银翔路81911206

278.15

23200

645.31

53

银翔路81911301

159.31

23420

373.1

54

银翔路81911302

162.26

23550

382.12

55

银翔路81911303

316.70

22940

726.51

56

银翔路81911304

167.07

23420

391.28

57

银翔路81911305

352.99

22920

809.05

58

银翔路81911306

278.15

23200

645.31

59

银翔路81911401

159.31

23460

373.74

60

银翔路81911402

162.26

23380

379.36

61

银翔路81911403

316.70

22970

727.46

62

银翔路81911404

167.07

23450

391.78

63

银翔路81911405

352.99

22540

795.64

64

银翔路81911406

278.15

23200

645.31

65

银翔路819119

542.41

22840

1238.86

66

银翔路819120

610.79

22760

1390.16

66

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1层车库

2537.63

-

907.2

67

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1层车库

4241.95

-

1522.8

68

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2层车库

2723.52

-

1231.2

69

银翔路8192109

3433.10

25460

8740.67

合计

32782.61

 

57405.65

 

起拍价:32147.2万元;保证金:4000万元;增价幅度:16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11910时至20201112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该标的按现状带租赁(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合并拍卖.拍卖中本院不审核租赁合同的效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当事人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或租赁合同的继受、变更、解除及房屋交付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风险。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01126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1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011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5555 63857666  张女士 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0000*91023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11910时至20201112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2层及2层空调机房、3层及3层空调机房、4层、501-506室、601-606室、701-706室、801-806室、901-906室、1001-1006室、1101-1106室、1201-1206室、1301-1306室、1401-1406室、19层、20层、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12层车库、银翔路8192109室,标的合计建筑面积:32782.61平方米;竣工日期:2014年;核准日期:2014年。土地宗地号:嘉定区南翔镇红翔村215/1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标的各室房屋类型、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幢号

部位

房屋类型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房地产权证号

1

嘉定区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

8191

1

店铺

店铺

515.40

 

2014024801

2

1层空调机房

其他

特种用途

27.44

3

嘉定区银翔路81912层及2层空调机房

8191

2

店铺

店铺

992.74

 

2014024804

4

2层空调机房

其他

特种用途

27.44

5

嘉定区银翔路81913层及3层空调机房

8191

3

店铺

店铺

1357.32

 

2014024806

6

3层空调机房

其他

特种用途

27.45

7

嘉定区银翔路81914

8191

4

店铺

店铺

1381.55

 

2014024807

8

 

嘉定区银翔路8191501-506

 

8191

501

 

办公楼

 

办公

158.68

 

 

 

 

2014024808

9

502

162.73

10

503

316.70

11

504

167.56

12

505

352.31

13

506

278.19

14

嘉定区银翔路8191601-606

 

8191

601

 

办公楼

 

办公

158.68

 

 

 

2014024809

15

602

162.73

16

603

316.70

17

604

167.56

18

605

352.31

19

606

278.19

20

嘉定区银翔路8191701-706

8191

701

 

办公楼

 

办公

158.68

 

 

 

2014024810

21

702

162.73

22

703

316.70

23

704

167.56

24

705

352.31

25

706

278.19

26

嘉定区银翔路8191801-806

8191

8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1

27

802

162.26

28

803

316.70

29

804

167.07

30

805

352.99

31

806

278.15

32

嘉定区银翔路8191901-906

8191

9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2

33

902

162.26

34

903

316.70

35

904

167.07

36

905

352.99

37

906

278.15

38

嘉定区银翔路81911001-1006

8191

10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3

39

1002

162.26

40

1003

316.70

41

1004

167.07

42

1005

352.99

43

1006

278.15

44

银翔路81911101-1106

8191

11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5

45

1102

162.26

46

1103

316.70

47

1104

167.07

48

1105

352.99

49

1106

278.15

50

嘉定区银翔路81911201-1206

8191

12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18

51

1202

162.26

52

1203

316.70

53

1204

167.07

54

1205

352.99

55

1206

278.15

56

银翔路81911301-1306

8191

13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20

57

1302

162.26

58

1303

316.70

59

1304

167.07

60

1305

352.99

61

1306

278.15

62

嘉定区银翔路81911401-1406

8191

1401

 

办公楼

 

办公

159.31

 

 

 

2014024823

63

1402

162.26

64

1403

316.70

65

1404

167.07

66

1405

352.99

67

1406

278.15

68

嘉定区银翔路819119

8191

19

办公楼

办公

542.41

 

2014024833

69

嘉定区银翔路819120层、古猗园南路500

8191

20

办公楼

未登记

610.79

 

 

 

2014024837

70

500

 

地下1层车库

其他

2537.63

4241.95

71

地下2层车库

2723.52

72

嘉定区银翔路8192109

8192

109

商场

商业

3433.10

 

2014024842

合计

32782.61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特别提醒:该标的按现状带租赁(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合并拍卖。本院不审核租赁合同的效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当事人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或租赁合同的继受、变更、解除及房屋交付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风险。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截止至2020819日,标的租赁情况见下表格(仅供参考)。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竞买人可于竞拍前来辅助机构处查阅:

 

 

 

 

 

银翔路8191

楼层

房间号

商户

租金

租期

一楼

01

科淼恩(上海)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800/

2017.3.20-2022.3.19

 

04

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

提成租金

2015.1.1-2024.12.31

 

部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95

2014.9.1-2024.8.31

二楼

203

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2.9

2020.7.1-2023.6.30

三楼

3F

上海泉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

2020.7.10-2023.7.9

四楼

401

上海视能商贸有限公司

2.6

2019.6.21-2021.6.20

 

402

上海秉诚实业有限公司

2.5

2020.8.2-2021.8.1

 

403

上海秉诚实业有限公司

2.5

2020.8.2-2021.8.1

 

405

上海年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

2020.1.1-2020.12.31

 

406

上海赛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5

2019.7.23-2021.7.22

 

407

上海赛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5

2019.7.23-2021.7.22

 

408

上海纳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

2019.10.14-2021.10.13

 

410

上海骊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2.3

2019.10.25-2021.10.24 

五楼

501

上海新威投资有限公司

2.568

2019.9.1-2020.8.31

 

502

上海爵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82

2019.5.16-2021.2.28

 

503

沃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6

2019.11.22-2020.11.21

 

504

上海泛池电子有限公司

2.6

2019.9.1-2021.8.31

 

505

上海卤阿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3

2019.8.22-2020.8.21

 

506

甘肃第五建设集团公司上海嘉定分公司

2.568

2019.9.1-2020.8.31

六楼

601

如神(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2.6

2020.3.12-2021.3.11

 

602

上海高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4

2020.3.21~2021.5.20

 

604

上海御笔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彭彬)

2.5

2019.2.6-2021.2.5

 

605

上海洪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675

2019.1.11-2020.12.10

七楼

701

上海淼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

2020.1.16-2021.1.15

 

702

上海寰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6

2020.3.16-2021.3.15

 

703

上海冰天美帝实业有限公司

2.3

2018.1.1-2020.12.31

 

704

华福证券有限公司

2.5

2017.2.10-2023.3.11

 

705

上海信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5

2019.4.23-2021.4.22

八楼

801

友霓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5

2019.12.13-2020.12.12

 

802

诚宗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6

2019.1.1-2020.12.31

 

803

诚宗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6

2019.1.1-2020.12.31

 

804

上海锴汇电气有限公司

2.5

2019.3.17-2021.3.16

 

805

上饶市众联在行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3

2020.5.25~2021.5.24

九楼

902-1+901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2.7

2019.5.21-2022.5.20

 

905

上海跃冠贸易有限公司

2.2

2020.3.23~2021.3.22

 

906

上海肯奥电子有限公司

2.3

2020.2.1-2023.1.31

十楼

1001

上海古豪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2.6

2020.5.25~2021.5.24

 

1002

上海子伟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2.5

2018.3.5-2021.3.4

 

1003

上海晋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6

2020.3.16-2021.3.15

 

1004

范伟明

2.5

2020.8.3~2021.8.2

 

1006

上海骁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偿使用

2019.10.16-2027.7.31

十一楼

1101-1106

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5

2019.9.15-2021.9.14

十二楼

1201

上海欣隆食品有限公司

2.6

2019.10.1-2020.9.30

 

1202

上海习道商贸有限公司

2.7

2017.7.19-2021.7.18

 

1203

上海道赢实业有限公司

2.6

2019.10.16-2021.10.15

 

1204

上海云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6

2018.6.4-2021.6.3

 

1205

上海云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3

2017.4.1-2021.6.3

十三楼

1302

上海鲐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6

2019.12.9-2020.12.8

 

1303

上海寅科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98

2017.10.28-2021.3.18

十四楼

1401

南京石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

2019.10.15-2020.10.14

 

1402

上海永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6

2020.1.5-2021.1.4

 

1404

上海寿南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7

2018.3.8-2021.3.7

 

1405

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

2.4

2020.1.1-2024.12.31

十九楼

 

上海丰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2016.12.1-2024.11.30

二十楼

 

上海丰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2016.12.1-2024.11.30

银翔路8192109

一楼

109-01

上海老百姓银翔大药房

30000/

2015.7.15-2030.7.14

 

109-02

朱一鸣(美容美发)

19000/

2018.9.1-2023.8.31

 

109-03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

6

2019.12.15-2024.12.14

 

109-04/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5

2016.3.1-2021.4.30

 

109-06

上海旋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5

2020.8.1-2021.7.31

二楼

 

上海徐汇区凯顿进修学校

2.5

2017.7.20-2025.7.19

三楼

 

上海嘉定昂立智立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1.4

2015.5.1-2020.12.31

 

 

上海嘉定昂立智立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1.498

2018.8.1-2020.12.31

 

 

 

 

 

 

 

 

 

 

 

 

 

 

 

 

 

 

 

 

 

 

 

 

 

1)本次拍卖标的仅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准确位置、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根据实地勘察,该标的所在建筑物室内格局已有所改变,部分标的与其他相邻室号已相互打通、重新分割,各室号相互之间无明显分界线。部分标的房屋结构有所改建、拆除,实际面积与产证所记载的面积可能不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当事人协调解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他无证建筑,有关部门对其作出的整改、拆除、罚款、权利限制等行政处罚决定,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与上述改建、拆除、标的房屋位置界定有关的所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房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费和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支付。

3)该标的由于原权利人为企业,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办理交税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且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办理时间可能较长,且不受本院和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买受人充分理解。建议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先去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的所有涉税事项。

4)该标的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不详,如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该注册登记的变更,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5)《沪国衡估字(2020)第0160号》房地产评估价报告中记载,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估计对象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该项目建成后,20%的商业物业自行持有,不得销售;80%的办公物业自该合同签订之日2010610日起三年内不得出售(截止至价值时点已满3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相关交易政策。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01126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0114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01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6120000*910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5555 63857666  张女士 方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歌斐中心1001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0)沪0106执966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2层及2层空调机房、3层及3层空调机房、4层、501-506室、601-606室、701-706室、801-806室、901-906室、1001-1006室、1101-1106室、1201-1206室、1301-1306室、1401-1406室、19层、20层、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12层车库、银翔路8192109(合并拍卖)

权利来源

新建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上海中暨XXXX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占用情况

按现状带租赁合并拍卖

钥匙

工商登记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
、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81911层及1层空调机房、2层及2层空调机房、3层及3层空调机房、4层、501-506室、601-606室、701-706室、801-806室、901-906室、1001-1006室、1101-1106室、1201-1206室、1301-1306室、1401-1406室、19层、20层、古猗园南路500号地下12层车库、银翔路8192109室,标的合计建筑面积:32782.61平方米;竣工日期:2014年;核准日期:2014年。标的各室信息详见公告或者清单.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嘉定区南翔镇红翔村215/1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土地使用期限:商业,20101026日至20501025日止;办公,20101026日至20601025日止

3、标的四至为:

东临槎溪路、南临河道、西临古猗园南路、北临银翔路。

4、标的情况:

银翔路819弄建筑物竣工于2014年,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外墙为玻璃幕墙,门窗为玻璃门、铝合金窗,其中1号楼内安装有6部电梯,总高21层,1-4层为商业,5层及以上为办公,标准层高约3.5米。2号楼内安装有1部电梯,总高4层,1-3层均为商业。标的总建筑面积为32782.61平方米。

5、公共交通:

标的周边主要道路有银翔路、古猗园南路等,附近公交线路有嘉定118路、嘉定119路、嘉定125路、62路、828路、虹南快线、嘉定52路、上嘉线等。

6、特别说明:

特别提醒:该标的按现状带租赁(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合并拍卖。本院不审核租赁合同的效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当事人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或租赁合同的继受、变更、解除及房屋交付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风险。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标的房地产的交付、使用、收益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本次拍卖标的仅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准确位置、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根据实地勘察,该标的所在建筑物室内格局已有所改变,部分标的与其他相邻室号已相互打通、重新分割,各室号相互之间无明显分界线。部分标的房屋结构有所改建、拆除,实际面积与产证所记载的面积可能不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当事人协调解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他无证建筑,有关部门对其作出的整改、拆除、罚款、权利限制等行政处罚决定,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与上述改建、拆除、标的房屋位置界定有关的所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房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费和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支付。

3)该标的由于原权利人为企业,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办理交税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且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办理时间可能较长,且不受本院和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买受人充分理解。建议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先去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的所有涉税事项。

4)该标的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不详,如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该注册登记的变更,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5)《沪国衡估字(2020)第0160号》房地产评估价报告中记载,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估计对象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该项目建成后,20%的商业物业自行持有,不得销售;80%的办公物业自该合同签订之日2010610日起三年内不得出售(截止至价值时点已满3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相关交易政策。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7)本次拍卖不包括该标的物内外的设备、设施、家具家电什物及可移动物品等。

 

 

相关资料下载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