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青莲阁2016年4月12日-15日
房产联合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二号厅
首页 > 拍卖会 > 青莲阁2016年4月12日-15日房产联合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16年4月12日(周二)至4月15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6年4月12日15:00至2016年4月15日15: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15: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一、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1、嘉定区宝安公路4229号7层-15层(每层建面:1152.36㎡,合计建面:10371.24㎡)、16层(建面:887.83㎡),房屋类型为商场。[整体拍卖,保证金800万元]

    2、嘉定区方德路101弄114号1层(建面:46.24㎡)、113-115号202室(建面:99.56㎡)、113-115号302室(建面:99.56㎡)、115号1层(建面:53.32㎡)、116号1层(建面:53.32㎡)、116-119号301室(建面:99.56㎡),方德路201弄35号1层(建面:45.69㎡)、33-35号202室(建面:45.69㎡)、33-35号302室(建面:45.69㎡)、42号1层(建面:46.24㎡)、40-43号202室(建面:99.56㎡)、40-43号302室(建面:99.56㎡)、43号1层(建面:53.32㎡),方德路161-169号301室(建面:108.65㎡)、161-169号302室(建面:147.4㎡)、239号1层(建面:44.48㎡)、235-243号201室(建面:147㎡),方德路200弄73号1层(建面:45.45㎡)、71-74号202室(建面:97.82㎡)、71-74号302室(建面:97.82㎡)、74号1层(建面:52.37㎡)、103-106号202室(建面:97.82㎡)、106号1层(建面:52.37㎡)、107号1层(建面:52.37㎡)、107-110号201室(建面:97.82㎡)、107-110号301室(建面:97.82㎡)、108号1层(建面:45.45㎡)、109号1层(建面:45.45㎡)、107-110号202室(建面:97.82㎡)、107-110号302室(建面:97.82㎡)、110号1层(建面:52.37㎡)、133号1层(建面:45.45㎡)、134号1层(建面:52.37㎡)、131-134号202室(建面:97.82㎡)、131-134号302室(建面:97.82㎡)、176号1层(建面:44.75㎡)、177号1层(建面:44.75㎡)、178号1层(建面:51.56㎡)、175-178号201室(建面:96.31㎡)、175-178号202室(建面:96.31㎡)、175-178号302室(建面:96.31㎡)、179号1层(建面:51.56㎡)、180号1层(建面:44.75㎡)、181号1层(建面:44.75㎡)、182号1层(建面:51.56㎡)、183号1层(建面:51.56㎡)、179-183号201室(建面:96.31㎡)、179-183号301室(建面:96.31㎡)、179-183号202室(建面:147.88㎡)、179-183号302室(建面:147.88㎡)、101号1层(建面:45.45㎡)、102号1层(建面:52.37㎡)、99-102号202室(建面:97.82㎡)、99-102号302室(建面:97.82㎡),方德路250弄13号1层(建面:44.64㎡)、14号1层(建面:51.47㎡)、13-15号3层(建面:147.57㎡)、105号1层(建面:48.85㎡)、106号1层(建面:48.85㎡)、105-106号2层(建面:97.7㎡)、105-106号3层(建面:97.7㎡)、107号1层(建面:48.85㎡)、108号1层(建面:48.85㎡)、107-108号2层(建面:97.7㎡)、107-108号3层(建面:97.7㎡)、109号1层(建面:48.85㎡)、110号1层(建面:48.85㎡)、109-110号2层(建面:97.7㎡)、109-110号3层(建面:97.7㎡)、111号1层(建面:48.85㎡)、112号1层(建面:48.85㎡)、111-112号2层(建面:97.7㎡)、111-112号3层(建面:97.7㎡)、138号1层(建面:49.18㎡)、139号1层(建面:49.18㎡)、138-139号2层(建面:98.35㎡)、138-139号3层(建面:98.35㎡)、140号1层(建面:45.68㎡)、141号1层(建面:45.68㎡)、140-141号2层(建面:91.37㎡)、140-141号3层(建面:91.37㎡)、186号1层(建面:49.18㎡)、187号1层(建面:49.18㎡)、186-187号2层(建面:98.35㎡)、186-187号3层(建面:98.35㎡)、188号1层(建面:49.18㎡)、189号1层(建面:49.18㎡)、188-189号2层(建面:98.35㎡)、188-189号3层(建面:98.35㎡)、190号1层(建面:49.18㎡)、191号1层(建面:49.18㎡)、190-191号2层(建面:98.35㎡)、190-191号3层(建面:98.35㎡)、192号1层(建面:49.18㎡)、193号1层(建面:49.18㎡)、192-193号2层(建面:98.35㎡)、192-193号3层(建面:98.35㎡)、194号1层(建面:45.68㎡)、194-195号2层(建面:91.37㎡)、194-195号3层(建面:91.37㎡)、177号1层(建面:48.85㎡)、178号1层(建面:48.85㎡)、177-178号2层(建面:97.7㎡)、177-178号3层(建面:97.7㎡)、119号1层(建面:48.85㎡)、120号1层(建面:48.85㎡)、119-120号2层(建面:97.7㎡)、119-120号3层(建面:97.7㎡)、121号1层(建面:48.85㎡)、122号1层(建面:48.85㎡)、121-122号2层(建面:97.7㎡)、121-122号3层(建面:97.7㎡)、137号1层(建面:49.18㎡)、136-137号2层(建面:98.35㎡)、123号1层(建面:48.85㎡)、124号1层(建面:48.85㎡)、123-124号2层(建面:97.7㎡)、123-124号3层(建面:97.7㎡)、125号1层(建面:48.85㎡)、126号1层(建面:48.85㎡)、125-126号2层(建面:97.7㎡)、125-126号3层(建面:97.7㎡)、127号1层(建面:45.38㎡)、127-128号3层(建面:90.76㎡)、9-10号2层(建面:96.11㎡)、10号1层(建面:48.05㎡)、75号1层(建面:48.85㎡)、76号1层(建面:48.85㎡)、75-76号2层(建面:97.7㎡)、75-76号3层(建面:97.7㎡)、77号1层(建面:48.85㎡)、78号1层(建面:48.85㎡)、77-78号2层(建面:97.7㎡)、77-78号3层(建面:97.7㎡)、79号1层(建面:48.85㎡)、80号1层(建面:48.85㎡)、79-80号2层(建面:97.7㎡)、79-80号3层(建面:97.7㎡)、81号1层(建面:48.85㎡)、81-82号2层(建面:97.7㎡)、方陆路279-281号2层(建面:97.05㎡)、309号1层(建面:51.63㎡)、311号1层(建面:44.78㎡)、307-311号3层(建面:148.03㎡)、方德路311弄9-10号2层(建面:99.31㎡)、10号1层(建面:49.66㎡)、11号1层(建面:49.66㎡)、11-12号2层(建面:99.31㎡)、11-12号3层(建面:99.31㎡)、12号1层(建面:49.66㎡)、24号1层(建面:49.66㎡)、24-25号2层(建面:99.31㎡)、24-25号3层(建面:99.31㎡)、25号1层(建面:49.66㎡)、26号1层(建面:49.66㎡)、26-27号2层(建面:99.31㎡)、26-27号3层(建面:99.31㎡)、27号1层(建面:49.66㎡)、16号1层(建面:49.84㎡)、16-17号2层(建面:99.68㎡)、16-17号3层(建面:99.68㎡)、17号1层(建面:49.84㎡)、18号1层(建面:46.3㎡)、18-19号2层(建面:92.6㎡)、18-19号3层(建面:92.6㎡)、19号1层(建面:46.3㎡)、43号1层(建面:46.13㎡)、43号2层(建面:46.13㎡)、43号3层(建面:46.13㎡),方伟路212号1层(建面:48.53㎡)、212-214号2层(建面:97.05㎡)、212-214号3层(建面:97.05㎡)、214号1层(建面:48.53㎡)、220号1层(建面:48.53㎡)、220-222号2层(建面:97.05㎡)、220-222号3层(建面:97.05㎡)、222号1层(建面:48.53㎡)、224号1层(建面:48.53㎡)、224-226号3层(建面:97.05㎡)、224-226号2层(建面:97.05㎡)、226号1层(建面:48.53㎡)、228号1层(建面:48.53㎡)、228-230号2层(建面:97.05㎡)、228-230号3层(建面:97.05㎡)、230号1层(建面:48.53㎡)、232号1层(建面:48.53㎡)、232-234号3层(建面:97.05㎡)、232-234号2层(建面:97.05㎡)、234号1层(建面:48.53㎡),金浩路20号1层(建面:48.04㎡),方德路251弄50号1层(建面:46.3㎡)、50-51号3层(建面:92.6㎡)、50-51号2层(建面:92.6㎡)、51号1层(建面:46.3㎡)、52号1层(建面:49.84㎡)、52-53号3层(建面:99.68㎡)、52-53号2层(建面:99.68㎡)、53号1层(建面:49.84㎡)、63号1层(建面:49.84㎡)、63-64号2层(建面:99.68㎡)、64号1层(建面:49.84㎡)、65号1层(建面:46.3㎡)、65-66号3层(建面:92.6㎡)、65-66号2层(建面:92.6㎡)、66号1层(建面:46.3㎡)、95号1层(建面:46.3㎡)、95-96号2层(建面:92.6㎡)、101号1层(建面:49.66㎡)、101-102号3层(建面:99.31㎡)、101-102号2层(建面:99.31㎡)、102号1层(建面:49.66㎡),金浩路77号1层(建面:48.2㎡)、77-79号3层(建面:96.4㎡),方陆路325号1层(建面:44.78㎡)、325-329号2层(建面:148.03㎡)、325-329号3层(建面:148.03㎡)、327号1层(建面:51.63㎡)、329号1层(建面:51.63㎡)、331-333号3层(建面:97.05㎡)、333号1层(建面:48.53㎡)、335号1层(建面:48.53㎡)、335-337号3层(建面:97.05㎡)、335-337号2层(建面:97.05㎡)、337号1层(建面:48.53㎡)、339号1层(建面:48.53㎡)、339-341号2层(建面:97.05㎡)、339-341号3层(建面:97.05㎡)、341号1层(建面:48.53㎡)、343号1层(建面:48.53㎡)、343-345号2层(建面:97.05㎡)、345号1层(建面:48.53㎡)、347号1层(建面:48.53㎡)、349号1层(建面:48.53㎡)、351号1层(建面:48.53㎡)、351-353号3层(建面:97.05㎡)、351-353号2层(建面:97.05㎡)、353号1层(建面:48.53㎡)、355号1层(建面:48.53㎡)、355-357号2层(建面:97.05㎡)、355-357号3层(建面:97.05㎡)、357号1层(建面:48.53㎡)、359号1层(建面:48.53㎡)、359-361号3层(建面:97.05㎡)、359-361号2层(建面:97.05㎡)、361号1层(建面:48.53㎡)、347-349号2层(建面:97.05㎡)、347-349号3层(建面:97.05㎡)、343-345号3层(建面:97.05㎡),方德路310弄126-127号2层(建面:98.35㎡)、126-127号3层(建面:98.35㎡)、127号1层(建面:49.18㎡)、128号1层(建面:49.18㎡)、128-129号3层(建面:98.35㎡)、128-129号2层(建面:98.35㎡)、129号1层(建面:49.18㎡)、130-131号2层(建面:98.35㎡)、130-131号3层(建面:98.35㎡)、131号1层(建面:49.18㎡)、132号1层(建面:49.18㎡)、132-133号3层(建面:98.35㎡)、132-133号2层(建面:98.35㎡)、133号1层(建面:49.18㎡)、134号1层(建面:45.68㎡)、134-135号3层(建面:91.37㎡)、134-135号2层(建面:91.37㎡)、114号1层(建面:48.85㎡)、113-114号3层(建面:97.7㎡)、113-114号2层(建面:97.7㎡)、126号1层(建面:49.18㎡)、135号1层(建面:45.68㎡)、113号1层(建面:48.85㎡)、130号1层(建面:49.18㎡)、120号1层(建面:48.85㎡)、121号1层(建面:45.38㎡)、80号1层(建面:45.68㎡)、80-81号3层(建面:91.37㎡)、80-81号2层(建面:91.37㎡)、81号1层(建面:45.68㎡)、22号1层(建面:49.18㎡)、22-23号2层(建面:98.35㎡)、22-23号3层(建面:98.35㎡)、23号1层(建面:49.18㎡)、36号1层(建面:48.85㎡)、36-37号2层(建面:97.7㎡)、36-37号3层(建面:97.7㎡)、37号1层(建面:48.85㎡)、45号1层(建面:49.18㎡)、45-46号2层(建面:98.35㎡)、45-46号3层(建面:98.35㎡)、46号1层(建面:49.18㎡)、49号1层(建面:49.18㎡)、49-50号2层(建面:98.35㎡)、49-50号3层(建面:98.35㎡)、50号1层(建面:49.18㎡)、53号1层(建面:45.68㎡)、53-54号3层(建面:91.37㎡)、53-54号2层(建面:91.37㎡)、54号1层(建面:45.68㎡)、63号1层(建面:48.85㎡)、63-64号2层(建面:97.7㎡)、63-64号3层(建面:97.7㎡)、64号1层(建面:48.85㎡)、65号1层(建面:48.85㎡)、65-66号3层(建面:97.7㎡)、65-66号2层(建面:97.7㎡)、66号1层(建面:48.85㎡)、74号1层(建面:49.18㎡)、74-75号3层(建面:98.35㎡)、74-75号2层(建面:98.35㎡)、75号1层(建面:49.18㎡)、76号1层(建面:49.18㎡)、76-77号2层(建面:98.35㎡)、76-77号3层(建面:98.35㎡)、77号1层(建面:49.18㎡)、78号1层(建面:49.18㎡)、78-79号3层(建面:98.35㎡)、78-79号2层(建面:98.35㎡)、79号1层(建面:49.18㎡)、105号1层(建面:49.18㎡)、105-106号3层(建面:98.35㎡)、105-106号2层(建面:98.35㎡)、106号1层(建面:49.18㎡)、107号1层(建面:45.68㎡)、107-108号3层(建面:91.37㎡)、107-108号2层(建面:91.37㎡)、108号1层(建面:45.68㎡)、18号1层(建面:49.18㎡)、18-19号2层(建面:98.35㎡)、18-19号3层(建面:98.35㎡)、19号1层(建面:49.18㎡)、20号1层(建面:49.18㎡)、20-21号3层(建面:98.35㎡)、20-21号2层(建面:98.35㎡)、21号1层(建面:49.18㎡)、24号1层(建面:49.18㎡)、24-25号2层(建面:98.35㎡)、34号1层(建面:48.85㎡)、34-35号2层(建面:97.7㎡)、38号1层(建面:48.85㎡)、38-39号3层(建面:97.7㎡)、38-39号2层(建面:97.7㎡)、39号1层(建面:48.85㎡)、47号1层(建面:49.18㎡)、47-48号3层(建面:98.35㎡)、47-48号2层(建面:98.35㎡)、48号1层(建面:49.18㎡)、51号1层(建面:49.18㎡)、51-52号3层(建面:98.35㎡)、51-52号2层(建面:98.35㎡)、52号1层(建面:49.18㎡)、115号1层(建面:48.85㎡)、115-116号3层(建面:97.7㎡)、115-116号2层(建面:97.7㎡)、116号1层(建面:48.85㎡)、117号1层(建面:48.85㎡)、117-118号2层(建面:97.7㎡)、119号1层(建面:48.85㎡)、119-120号3层(建面:97.7㎡)、119-120号2层(建面:97.7㎡)、121-122号3层(建面:90.76㎡)、121-122号2层(建面:90.76㎡)、122号1层(建面:45.38㎡),方陆路157号1层(建面:44.6㎡)、153-161号302室(建面:147.4㎡),房屋类型为店铺。[整体拍卖,保证金1200万元]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15日,预约看样。

    2、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周五)13:00。

    3、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周四)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8(数字为全角)

    账号:11015037845005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主拍) 

    公司地址: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 

    (线下接待) 

    联系电话:021-51701227 严先生 

    协拍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3374556 赵小姐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 1-53071493 王小姐

    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2712827-312 郁先生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34617392 黄小姐

    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3286911 郑小姐

    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62588 冯小姐

    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5510091 刘先生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联合拍卖特别规定

    2016412-415日房地产拍卖会)

    、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的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卖公告内注明的金额)。竞买人只能竞拍与保证金数额一致的拍卖标的,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项拍品。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拍卖人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

    2. 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或《上海法制报》等媒体了解标的信息,可选择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保证金(网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41513:00)。竞买人也可选择到福州路515号三楼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及缴纳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POS机、本票等方式支付(不收取现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4141600(票据支付以到账为准)

    3.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和同步拍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获得参拍授权的竞买人可以在线阶段竞价,在线竞价网址:www.gpai.net 72小时在线竞价结束即进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如在线竞拍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当前最高价作为起拍价),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阶段,在线竞买人仍然可以对全场标的进行出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本场拍卖会在线拍的开始时间为201641215:00,现场与网络同步拍时间为201641515:00

    4、参与在线竞价阶段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可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线竞买人的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路返还,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收据》领回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1000/牌。

    6.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7.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为成交总价×佣金比率,详见《拍卖目录》,如为司法委托的拍品拍卖佣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条款收取,即:

    拍卖成交价

    佣金收取比例

    200万元以下部分

    5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

    3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

    2

    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部分

    1

    超过1亿元的部分

    0.5

    注:以上佣金比例分段收取。

    8.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各项规定。拍卖成交后,若因买受人自身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或者其他原由),而造成不能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的,则拍卖结果无效,所支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同意由拍卖人对该标的再次拍卖,并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9.如有合法的承租人应保证其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在拍卖会前根据公告的内容提交有关文件、身份证明、交付拍卖保证金,领取号牌进入拍卖现场。优先购买权人可不参与竞价过程,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应征求优先购买权人是否在此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此时的价格如超过拍卖底价即为成交价,此价格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优先购买权人表示在此价位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拍卖师再征求其他竞买人是否加价竞买,其他竞买人不加价的,则优先购买权人成为买受人,如有2名及2名以上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人均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抽签方式确认最终买受人;如其他竞买人表示加价的,则再次征求优先购买权人是否在加价后的价位上行使优先购买权;按照此规则直至确定最终成交价和买受人。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以现有房地产登记部门填发的和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以及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

    标的不包括房屋内现有可移动的家俱、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等)。本公司已提供与标的对应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供竞买人查阅,有关房地产现状等详细情况,竞买人也可通过房地产登记部门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自行了解房地产的权属如土地使用面积、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与房屋权利人、建筑面积、类型以及抵押与否,均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册信息为准。本公司对房地产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如遇面积增减,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的,买受人应负责复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建筑面积和经济损失。

    2.标的存在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即接受所竞买标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无论是司法部门委托还是社会委托的标的,由于缴税、补证等工作量大和难度高,房产过户、实物交接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较长)。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3.拍卖标的内户籍登记及工商注册登记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注销、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4.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让等手续。如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的,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案件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法院确认中止、终止或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和拍卖人均须服从,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拍卖人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5.拍卖公司执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安装专用设备实录拍卖会影像,监控恶意窜通或干扰拍卖活动的违法行为。

    6.本公司作为该场拍卖会唯一指定主拍单位,从未将该场拍卖会标的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敬请竞买人直接与拍卖人联系拍卖事宜并办理竞买手续,拍卖人不承担因非工作人员对标的误导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一)关于标的概况

    1号标的:嘉定区宝安公路42297-16层(合计建筑面积:11259.07[按现状整体拍卖]

    1. 标的情况:标的位于嘉定方泰上海国际机电五金城内,上海国际机电五金城是由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型专业性市场,市场分为一、二期进行开发,后又规划建设有配套居住用房、酒店、办公楼、大型商业等业态,现已较为成熟,运转正常。本次拍卖标的为开发商即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宝安公路4229号所在建筑物位于一期北部,曾登记用名为上海国际机电五金城交易中心商场,现又名机电五金国际大厦,建筑地上总高16层,另有地下1层。拍卖标的为其中的7-16层,共10个层面,主要用途为办公用房和酒店;除16层面积较小为887.83平方米外,其他层面均为标准层,面积均为1152.36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11259.07平方米。

    2. 基本信息:房地产宗地号:嘉定区安亭镇58街坊52/1丘;宗地()面积:9190.9㎡;房屋类型:商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09年;房屋用途:商业;总层数:16层;房地产权证号:嘉2010-025189;使用期限:20021022日至20421021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

    3. 目前状态:经现场勘查,11-14层由原权利人出租给格林豪泰快捷酒店,租期:2014121日至20241130日,前三年租金1514201.04元、大堂租金73000元,合计:1587201.04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三年租金递增5%(详见《房产租赁合同》),目前正常营业。7、8、9、10、1516等六层,因原权利人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法提供实际使用人情况。据现场勘查该六层部分处于装修、部分作为办公使用中,委托人和拍卖人特别提醒竞买人,对于使用人其是否合法租赁或无合同非法占有使用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了解并于拍卖后自行解决,请竞买人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

    4. 权利限制情况:标的均已被司法限制,主要限制人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标的均已设置抵押,抵押权人均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税费和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详见第四条第3款)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与使用人协商承担。

    6、过户及交付: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将相关法律文件和拍卖文件交付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纳税、租赁户接洽、房屋交接等事宜,委托方及拍卖人均不负责办理。

    7.标的如存在自行搭建、违章搭建等情况,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时如相关部门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或买受人自愿复原,均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规划或登记部门查询资料,恢复、分割、边界丈量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8该标的内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不详,如有企业注册登记,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注册登记企业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9、对于上述情况,一旦举牌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由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2号标的:嘉定区方德路200弄8号1层等364套(合计建筑面积:26773.46㎡)

    [按现状整体拍卖]

    1.     标的情况:标的所在的上海国际机电五金城是由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型专业性市场,市场分为一二期进行开发,后又规划建设有配套居住用房、酒店、办公楼、大型商业等业态,现已较为成熟,运转正常。本次拍卖标的均为开发商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方德路20081层等共计364套房地产分布于市场一二期内,房屋都为3层建筑,底层作为店铺单独使用,2楼或3楼多用作办公、宿舍等,底层商铺单套建筑面积在45-50平方米左右,2层或3层单套建筑面积在90-100平方米左右(少数建筑面积近150平方米)。

    2.  基本信息: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或混合1等;竣工日期为2005年或2006年;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364套房地产分布于以下宗地号内:

    序号

    宗地号

    使用权取得方式

    用途

    宗地()面积()

    使用期限

    房地产权证编号

    1

    嘉定区方泰镇8街坊46/1

    出让

    商业

    50083.54

    2002-10-22

    2042-10-21

    2005-018746

    2

    嘉定区方泰镇8街坊46/2

    出让

    商业

    54265.9

    2002-10-22

    2042-10-21

    2005-018884

    3

    嘉定区方泰镇4街坊5/2

    出让

    商业

    30447

    2003-9-3

    2043-9-2

    2007-002540

    4

    嘉定区方泰镇4街坊3

    出让

    商业

    17404

    2003-9-3

    2043-9-2

    2007-002550

    5

    嘉定区方泰镇4街坊5/1

    出让

    商业

    20759

    2003-9-3

    2043-9-2

    2007-002551

    6

    嘉定区方泰镇4街坊4

    出让

    商业

    23091

    2003-9-3

    2043-9-2

    2007-002552

    7

    嘉定区方泰镇4街坊14/3

    出让

    商业

    4464

    2006-12-30

    2046-12-29

    2007-024761

     

    3.目前状态:经现场勘查,本次拍卖标的分布于市场一、二期内,底层大部分为五金商场,二、三层为办公或宿舍,整个市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标的大都处于使用中。由于原权利人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法提供实际使用人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特别提醒竞买人对于使用人是否合法租赁或无合同非法占用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了解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请竞买人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

    4. 权利限制情况:原权利人:企业;标的均已被司法限制,主要限制人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抵押状况:标的均已设置抵押,抵押权人均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税费和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详见第四条第3款)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与使用人协商承担。

    6、过户及交付: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将相关法律文件和拍卖文件交付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纳税、租赁户接洽、房屋交接等事宜,委托方及拍卖人均不负责办理。

    7.标的如存在自行搭建、违章搭建等情况,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时如相关部门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或买受人自愿复原,均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规划或登记部门查询资料,恢复、分割、边界丈量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8该标的内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不详,如有企业注册登记,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注册登记企业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9、对于上述情况,一旦举牌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由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以上信息根据评估报告内容载录,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关于付款与过户

    1.拍卖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由于本次拍卖为八家拍卖公司联合拍卖,《拍卖成交确认书》由八家拍卖公司分别加盖公章;佣金发票也由八家拍卖公司根据比例分别开具。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10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4月29日17:00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除有特别说明外),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价款采用银行转账、POS机、本票(不接受现金)等方式支付到专用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8(数字为全角)账号:11015037845005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如逾期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拍卖人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买受人必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3.本场拍卖会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和拍卖佣金。

    4.买受人应在委托人解除查封、抵押权人撤销抵押后,凭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和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等资料,自行前往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物业进户手续以及水、电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拍卖文件约定缴纳的税金、各类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5.特别提醒:同一买受人结算款可刷一张银联卡,每多刷一张银联卡本公司代收80/卡手续费。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拍卖人: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2016415

     

    以上规定如有变动,均以拍卖会当天拍卖师宣布文件为准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严先生(51701227)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6-4-12 15:00:00
  • 同步拍开始:2016-4-15 15:00:00
  • 本场拍卖师:

    曾多
    拍卖师证号:1800065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福州路515号三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6-4-15 13:00:00
    重要通知: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