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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槌2020年3月10日-3月13日
股权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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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20年3月10日(周二)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45号17楼C室(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13701843149 石先生    021-52281397 顾先生   021-32181528 朱女士

    拍卖会时间:2020年3月10日(周二)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0年3月10日10:00至2020年3月13日10: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0年3月13日(周五)10: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

     

    一、拍卖标的:

    北京盛京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出资额10亿元对应的股权、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499万元对应的股权、卡卡姆汽车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990.99万元对应的股权、温从贤持有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1万元对应的股权、盛丰博泰(深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

    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对应的股权【整体拍卖】       

    【拍卖保证金400万元】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20年2月7日—2020年3月13日(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

    2、竞买人须经过竞买资格预审,方可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截止日期:2020年3月9日(周一)16:00。

    3、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可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4、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截止时间:2020年3月12日(周四)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5、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0

    账号:11015030208007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6、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交通、国土、房管、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如买受人对本次标的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公司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如果发现本次拍卖会有违法的情况,可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021-34254567x9621

     


    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20310-313

    股权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竞买资格: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拍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公司股东资格相关条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竞买人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而参与竞买,并最终成为买受人,造成其买受标的(详见“六、标的说明”)不能过户至其名下,则造成的相关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为避免竞买人的损失,各竞买人应于2020年3月9日16时前向拍卖人提交竞买人资格预审核资料。预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竞买登记。

    二、拍卖佣金:

    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价

    佣金比例

    200万元以下部分

    3%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

    1.8%

    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的部分

    1.2%

    超过3000万元

    45万元

    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托管登记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等)。

    三、拍卖方式:

    每名竞买人最多可携带2名随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随同人员须在公拍中心一楼凭有效证件办理实名登记,领取入场券后方能入场。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及“在线拍+同步拍”的拍卖方式,即72小时在线竞价+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2020年3月10日10:0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网上竞买人可以在线上出价,在线拍时间为72小时,72小时在线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继续进入现场同步拍卖。进行同步拍时,先由拍卖师报出当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网络登记报名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

    四、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的股权标的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F0062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资报字(2019)沪第486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司字(2019)第40075号》和《信资评司字(2019)第40156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书,为依据,以该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该标的及标的公司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变动、权利义务变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加上佣金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成交日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逾期则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说明:

    (一)拍卖标的:

    北京盛京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出资额10亿元对应的股权、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499万元对应的股权、卡卡姆汽车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990.99万元对应的股权、温从贤持有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1万元对应的股权、盛丰博泰(深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

    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对应的股权

    以上标的整体拍卖

     

    (二)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曙区镇明路618号(石油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栾昌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营业期限:2003年6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市场经营服务(进场商品:机电设备、汽车及配件、建材、装潢材料),物业服务,普通货物仓储,9座以上乘用车、商用车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0372399T

     

    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19号3001室C座

    法定代表人:郑素月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营业期限:2014年5月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0996804205

     

    深圳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杭霞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4年1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企业和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经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6764775

     

    (三)评估报告中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1)深圳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并购加拿大上市地产投资信托基金Innvest REIT”,受益公司 Blusky Hotels and Resorts Inc.担保金额72.5亿人民币,贷款金额1,050,000,000.00美金,原担保期限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已延保。该笔担保形成的资产已被司法执行。

    (2)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资金已被本院生效刑事裁定书裁定没收。深圳京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已被司法执行。

    (3)根据吴小晖案件的刑事判决、裁定,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系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银行定期存单共计583,826,000.00元,全部列入罚没范围。本次评估值为零。

    (4)根据吴小晖案件的刑事判决、裁定,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杭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文一西路833号西溪风情花园瀚宫苑的4幢别墅(19-1、19-2、7-4、21-4)全部列入罚没范围。

    (5)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实到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存在账外银行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号110906973710901,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认为该账户应作为其账外资产,申报列入评估范围。该账户无法查询到余额。本次评估以零值列示。

    (6)2018年,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银保监许可【2018】 15 号)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撤销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股权有关情况的函》》((2018)沪01执1095号),撤销2014年1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997号)中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文件,并根据工作签报,于2019年3月将投入到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1亿元的出资款调整至营业外支出。本次评估,对长期股权投资——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零列示。

    (7)委估的在建工程为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的宁波世界汽车贸易(物流)中心地块建设用地项目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利息及其他等,其中,该地块总面积为33.3376公顷,根据2003年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吴家村经济合作社和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联丰村经济合作社签署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以及2005年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印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按照协议要求于2003年至2008年支付了土地前期补偿费7880万,利息1261万,前期规划设计费及其他167万。该项目现已停止,其相关地块的其中一部分已于2018年被宁波市当地国土部门拍卖给其他公司,另外一部分地块现也由当地政府部门接管控制。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现已无法对该地块进行实质的控制,宁波世界汽车城有限公司依然在与政府谈判商讨相关款项的赔付事宜。本次评估对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按照账面值列示。

    (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五)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股权过户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标的交接:

    股权标的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取得司法裁定书前,委托人保留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处分权。

    上述股权标的能否获准股东资格审批及办理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若有意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拍,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的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委托法院认定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否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公司的上述股权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作拍卖通知已送达任何潜在优先购买权人。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现场张贴《更正说明》,还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九、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委托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石先生(13701843149)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0-3-10 10:00:00
  • 同步拍开始:2020-3-13 10:00:00
  • 本场拍卖师:

    施文隽
    拍卖师证号:1200040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静安区江宁路445号17楼C室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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