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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拍卖2016年5月7日-10日物资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三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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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265号3楼(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21-63553035 23029525(线上接待)

    拍卖会时间:2016年5月7日(星期六)-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6年5月7日13:30至2016年5月10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3号厅。

    拍卖标的:

    1设备及原材料一批,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拍卖保证金5万元】

    2、JCB变频发电机组86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拍卖保证金0.5万元】。

    3、成品、零配件、设备及辅料一批,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6年4月20日— 2016年5月7日,预约看样。

    2、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1:30。

    3、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星期一)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5

       账号: 11015048770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物资拍卖标的缺损、缺件,品质、质量存在严重瑕疵,数量以实地实际出库数量为准。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为切实保障拍卖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一、    竞买人须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

    二、    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品的现状,有偿获得资料,本行所提供的有关拍品介绍及相关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拍品的质量、性能、质地等均以实地看样为准。竞买人应事先认真咨询、审看。

    三、    竞买人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文件(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相关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身份证明,按不同标的交付保证金,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竞买人若委托代理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帐户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帐户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    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网络(现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不得撤回,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并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五、     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可以按照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应价和叫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拍品由最高要价者中拍,低于底价不成交。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六、    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的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七、    拍卖成交后,本行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有关文件(网络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至本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本行仅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如需开具全额发票,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目录或专项协议书有规定的除外)(买受人是法人单位的,拍卖成交款项必须是买受人本法人单位的银行票据,部分标的可接受现金支付,并以公告为准),买受人另需支付相应拍卖佣金。逾期支付则视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返还。若因原买受人违约,致使委托人如第二次委托拍卖,而拍卖成交价低于前次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但不得以保证金充抵,并严格按照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八、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确认转入本行帐户后,方能办理拍卖标的的提货手续,并在取得提货单之日起七天内提清货物,提货时的装卸、货运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未按照委托人、拍卖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动产交接手续的,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对标的的所有权与处分权。

    九、    买受人对其所竞得拍品的处置,必须按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及委托人要求进行处置。并自觉履行交纳税费的义务,否则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十、    司法拍卖成立后,因委托人的原因,要求撤回拍卖标的的,无论何时何种情况拍卖人均应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拍卖成交原款由买受人指定的账户退还(不含利息),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的经济赔偿与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愿意无条件服从、接受,放弃任何异议和诉权。

    十一、    涉及不动产拍卖标的登记,按照法律、法规与所属地登记部门的要求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按照拍卖有关规则和拍卖目录对应要求由买受人承担交易登记的所有费用。

     

    竞买人认为本行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竞买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竞买人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注意事项:


    1、 设备及原材料一批,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备注:标的存放于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文化街101幢内,物资数量以实地实际出库数量为准,标的物的品质、质量存在瑕疵,买受人须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保证所有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对其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人不承担拍品的质量瑕疵的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设备的移除买受人必须经国家认定的特种设备管辖部门、有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提取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中的部分生产设备是固定的,在拆除时需要动用切割机,会产生明火,明火可能会引燃生产地的可燃物引发火灾,须请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拆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请专业人员须通过委托人、拍卖人审核。在提货时的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货运过程中,不得损坏与拍卖标的无关物品,保持存放地内部完整,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后,通知提货的7天内将拍卖标的迁移完毕。

     

    2、 JCB变频发电机组86台,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备注:标的存放于上海市松江区茸惠路100号内,物资数量以实地实际出库数量为准,标的物的品质、质量存在瑕疵,买受人须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保证所有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对其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人不承担拍品的质量瑕疵的任何责任。在提货时的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货运过程中,不得损坏与拍卖标的无关物品,保持存放地内部完整,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后,通知提货的7天内将拍卖标的迁移完毕。

     

    3、成品、零配件、设备及辅料一批,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

    备注:标的存放于上海市松江区茸惠路100号内,物资数量以实地实际出库数量为准,标的物的品质、质量存在瑕疵,买受人须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保证所有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对其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拍卖人不承担拍品的质量瑕疵的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设备的移除买受人必须经国家认定的特种设备管辖部门、有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后方可提取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中的部分生产设备是固定的,在拆除时需要动用切割机,会产生明火,明火可能会引燃生产地的可燃物引发火灾,须请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拆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请专业人员须通过委托人、拍卖人审核。在提货时的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货运过程中,不得损坏与拍卖标的无关物品,保持存放地内部完整,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后,通知提货的7天内将拍卖标的迁移完毕。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徐先生(63553035)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6-5-7 13:30:00
  • 同步拍开始:2016-5-10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邹琦
    拍卖师证号:2300034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黄浦区方浜中路265号3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6-5-10 11:3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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