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长江国拍2015年8月20日房产联合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二号拍卖厅
首页 > 拍卖会 > 长江国拍2015年8月20日房产联合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联合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8月20日15:30在上海市乔家路2号(中华路口)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2号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中为保证金(元)

    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385号(龙东大厦)1层商场 建筑面积1720.70㎡ ,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带租约拍卖 【300万元】

    二、竞买看样:即日起(节假日除外)凭身份证至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13楼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具预约看样单。

    三、咨询时间: 公告之日起9:00-16:30接受咨询 

    四、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于2015年8月18日15: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付至(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拍卖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账号:7311610182600104511),用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在办理登记前到账;2、凭竞买保证金缴费凭证及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至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网络注册与现场同步拍卖登记手续;上述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支付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主拍 )

    联系人:王先生  021-52914247

     

    联拍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021-63856977

    上 海 公 益 拍 卖 有限公司

     联系人:支小姐  021-64388970

    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021-58822258

    上 海 中 富 拍 卖 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  021-54654777

    上 海 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先生 021-63085588

    上 海 晟 安 拍 卖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021-61152617

    上 海 海 同 拍 卖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021-51030118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385号1层商场

    联合拍卖特别告知

    一、本标的按现状(包括瑕疵)拍卖:

    1、拍卖标的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3851层商场,总建筑面积1720.70㎡,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03年,拍卖标的地号浦东新区唐镇小湾村121丘,土地权属面积: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综合,使用期限:2009.8.182052.12.18止。

    2、拍卖标的不包含商场内可移动的物品及谁内装修。(部分墙面地面有损坏)

    二、商场内目前有工商银行、全能保险柜4s店及如家酒店在租用。(租赁状况信息另见租赁合同)

    三、标的中凡有合法承租人的,承租人在同等竞买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承租人不参与竞买登记,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买受人取得委托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后,有权按原租赁合同规定收取租金收益。该标的租赁到期,自行办理交接手续。

    五、商场内是否有机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及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处理。

    六、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即8月27日16时前)付清全部佣金及不低于30%的款项,余款必须在而后十个工作日内(即9月10日16时前)付清,以上应付款项逾期视作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标的拍卖成交后,在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发生税费,由买卖双方双方各自承担。

    八、原权利人拖欠水、电、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支付。

    十、标的拍卖成交后,如需重新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测绘面积如同证载面积存有差异,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一、若因特殊情况使拍卖标的产权无法过户的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该标的无法交付买受人,以及法院确认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它任何请求权。

    十二、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上述告知如有变更,以本司拍卖日在现场张贴或拍卖师予以补充宣告为准。

    竞买人已阅知并承诺履行本次《竞买人须知》与本《特别告知》已完全了解拍品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并愿意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严小姐(021-62039812)
本场拍卖方式:
  • 同步拍开始:2015-8-20 15:30:00
  • 本场拍卖师:

    廖先生
    拍卖师证号: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中山北路2000号13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5-8-18 16:00:00
    重要通知: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