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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富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7日股权拍卖会
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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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221014日(周一)至2022917日(周)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中海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科招商股票57,720,000股(证券代码:832168;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评估价:6926.4万元

    起拍价:1986.56万;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1014日(周)至20221017日(周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1024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三、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四、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显示已签收;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六、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将依法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701630976应先生 021-54654777陈女士(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49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71

    法官电话:021-34254567-9704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17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

    20221014-20221017日股权拍卖会特别规定

     

    1. 竞买人: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拍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个人,20221017日拍卖会前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并支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品目录内注明的金额,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成交一项拍品),以支票或其他方式支付的须于拍卖会前进入本公司帐户。竞买人如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计价内容:

      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佣金和其他相关税费。

    3. 拍卖佣金:

              本次拍卖会的标的来自司法委托,按照司法委托拍卖标准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

    佣金比例

    200万元以下部分

    1.5%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

    0.9%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

    0.6%

    超过5000万元~

    25万元(封顶)

    1. 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会所拍卖的标的均以标的所展示的现状实施拍卖,本公司工作人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作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已经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违约,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2. 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名应与竞买申请登记人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授权,以竞买申请登记人为权利、义务人),所付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歀,余款必须在20221024日前付清(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如逾期则按违约处理,所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按原进款方式全额退还,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的三天内归还。

    3. 实物交割: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前,委托方保留拍卖标的的处分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公司仅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作标的移交完成,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过户变更手续并向相关部门申报递交相关文件。本标的在股权交易及变更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标的股权转让的相关政策规定。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及委托方原因导致委托方无法移交标的的,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仅退还买受人交付的标的价款及拍卖佣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所收标的成交款和拍卖佣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七、标的特别说明:

      1、1号标的“上海中海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科招商股票57,720,000股(证券代码:832168;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本标的在股权交易及变更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      

                                      20221017日   

       

       

      本人已经阅读了《拍卖须知》和《特别规定》,并同意其规定的条款。

       

                                         竞买人: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应文良(021-54654777)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2-10-14 13:30:00
  • 同步拍开始:2022-10-17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徐敏
    拍卖师证号:1300035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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