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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拍卖2020年3月31日—4月3日
股权拍卖会
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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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20年3月31日(周二)至2020年4月3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3楼(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21)55510091刘先生

    拍卖会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至2020年4月3日(周五)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0年3月31日15:00至4月3日15: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0年4月3日(周五)15: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1、 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76000万元、评估值-1,655,812,460.17元);

    2、 北京福通高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25,374,702.12元);

    3、 广安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0,173,695.98元);

    4、 昌吉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2,330,973.52元);

    5、 北京广宏盛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无法评估);

    6、 兰州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18,057,698.46元);

    7、 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38,326,600.00元);

    8、 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0万元、评估值152,650,095.36元);

    9、 江苏宁通汽车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12,968,404.38元);

    10、 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265,981,600.00元);

    11、 北京合力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3.33%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评估值10,102,978.93元);

    12、 北京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3.33%股权(出资额2800万元、评估值-6,402,880.08元);

    13、 北京联通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900万元、评估值-50,021,700.00元);

    14、 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0万元、评估值-46,734,078.37元);

    15、 廊坊市联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3,828,337.44元);

    16、 北京联通隆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2,343,900.00元);

    17、 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评估值-34,948,800.00元);

    18、 北京联通昊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股权(出资额600万元、评估值10,534,683.59元);

    19、 北京联通景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158,353.51元);

    上述标的合并拍卖【评估总值:234,135,533.88元(负值按0计算),扣除应没收的部分(第8项评估值152,650,095.36元扣除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的存款124,871,739.85元,评估值实为27778355.51元),评估总值调整为109,263,794.03元 】【起拍价:7648.5万元 、保证金:8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20年2月28日—2020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

    2、 竞买人须经过竞买资格预审,方可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截止日期:2020年3月30日16:00。

    3、 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可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4、 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周四)15: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5、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33

    账号:11015027698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6、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45万元。

    8、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交通、国土、房管、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如买受人对本次标的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公司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拍卖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如果发现本次拍卖会有违法情况可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21-34254567×9621


    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4月3日

    股权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竞买资格:

    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拍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拍卖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公司股东资格相关条件,同时,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相关条款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竞买人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而参与竞买,并最终成为买受人,造成其买受标的(详见“七、标的说明”)不能过户至其名下,则造成的相关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为避免竞买人的损失,各竞买人应于202033016:00前向拍卖人提交竞买人资格预审核资料。预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竞买登记。

    二、计价内容:

    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价

    佣金比例

    200万元以下部分

    3%

    超过2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

    1.8%

    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的部分

    1.2%

    超过3000万元

    45万元

    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托管登记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等)。

    本次拍卖标的均来自司法委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最高不超过45万元。

    三、拍卖方式:

    每名竞买人最多可携带2名随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随同人员须在公拍中心一楼凭有效证件办理实名登记,领取入场券后方能入场。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及在线拍+同步拍的拍卖方式,即72小时在线竞价+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2020331150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网上竞买人可以在线上出价,在线拍时间为72小时,72小时在线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继续进入现场同步拍卖。进行同步拍时,先由拍卖师报出当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网络登记报名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

    四、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的股权标的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F0216号》等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以该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该标的及标的公司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变动、权利义务变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部分标的公司目前正在经营,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有差异,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必要的说明。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五、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加上佣金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成交日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逾期则按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如买受人悔拍,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和费用损失(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恶意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说明: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为:

    1) 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76000万元、评估值-1,655,812,460.17元);

    2) 北京福通高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25,374,702.12元);

    3) 广安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0,173,695.98元);

    4) 昌吉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2,330,973.52元);

    5) 北京广宏盛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无法评估);

    6) 兰州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18,057,698.46元);

    7) 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38,326,600.00元);

    8) 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0万元、评估值152,650,095.36元);

    9) 江苏宁通汽车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12,968,404.38元);

    10) 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265,981,600.00元);

    11) 北京合力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3.33%股权(出资额2500万元、评估值10,102,978.93元);

    12) 北京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3.33%股权(出资额2800万元、评估值-6,402,880.08元);

    13) 北京联通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900万元、评估值-50,021,700.00元);

    14) 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25000万元、评估值-46,734,078.37元);

    15) 廊坊市联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3,828,337.44元);

    16) 北京联通隆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1000万元、评估值-12,343,900.00元);

    17) 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评估值-34,948,800.00元);

    18) 北京联通昊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股权(出资额600万元、评估值10,534,683.59元);

    19) 北京联通景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出资额3000万元、评估值-158,353.51元);

    上述标的整体合并拍卖【评估总值:234,135,533.88元(负值按0计价),扣除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被没收的存款124,871,739.85元后,评估总值调整为109,263,794.03元 】

     

    2、企业概况

    1)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4201476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202018-2022

    法定代表人:陈怡

    注册资本:76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0516

    营业期限:199605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含小轿车)连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包括直接租赁、回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汽车、摩托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动产租赁;汽车出租;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实业投资;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账面上的其他流动资产--上海旅行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账面金额5,2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北京仁和联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面金额3,9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北京安德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面金额3,900,000.00元。上述三家公司的款项,实际均为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款,联通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均属被追缴的财产,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其他流动资产-宁波联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账面金额9,799,884.00元,实为联通公司是对宁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占宁通公司20%股份),应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因联通公司总评估值为负值,计算起拍价计算时,按0计价。


    2)北京福通高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司

    企业名称:北京福通高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9212406XD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村委会办公楼南侧

    法定代表人:郑海棠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0809

    营业期限:20060809日至20360808

    经营范围:长安福特品牌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洗车服务、汽车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福通高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3)广安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安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00599957764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护安镇护安村五组

    法定代表人姓名:郑素月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0710

    营业期限: 201207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汽车维修;汽车相关业务的中介咨询服务;二手车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安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广安上海大众4S店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广安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事纪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广安君奥达土地未取得土地证的相关说明》。该单位于2014328日通过政府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护安镇护安村五组批发零售用途土地使使权面积8,105.24平方米,于201843日通过政府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护安镇护安村五组批发零售用途土地使使权面积5,397.00平方米,两宗土地使用权均已支付完毕土地出让金,但因政府土地出让流程还在完善中,故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致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

     

    4)昌吉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昌吉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05315541X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49

    法定代表人:陈海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902

    营业期限:20120902日至20320830

    经营范围:进口、国产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二类)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美容;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业务;提供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介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昌吉豪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5)北京广宏盛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广宏盛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001453X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3号楼222623

    法定代表人:温从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0601

    营业期限:20090601日至20290531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品、工艺品;汽车装饰;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广宏盛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6)兰州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兰州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561127642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一支路以西100

    法定代表人: 梁越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1014

    营业期限:20101014日至20301013

    经营范围: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销售;汽车装饰;二手车居间代理;汽车租赁;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兰州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预付账款中有预估返利30,521,363.00元,经与财务人员核实为公司经营亏损挂账。

     

    7)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760942738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厂内)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5

    法定代表人:蒋晓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323

    营业期限:2004323日至2024322

    经营范围: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二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汽车租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沪01刑初10号刑事裁定书,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属于刑事案件被没收的标的,故本次评估对北京君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按零值评估

     

    8)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42937325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4(国际财源中心)东塔楼B座二层202

    法定代表人:雒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0210

    营业期限:19990210日至20490209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汽车、摩托车租赁、设备租赁;销售汽车(含小轿车) 、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饰材料、日用品、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股权评估值152,650,095.36元,扣除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被依法没收的存124,871,739.85元,股权评估值实为27,778,355.51元。

    ②至评估基准日2019930日,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记载的持有宁波联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账面值为24,547,827.17元。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宁波联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01812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沪申威评报字(2019)F-0072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1,791,451.76元。依据生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沪01刑初10号刑事裁定书,联通物产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宁波联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被没收的财产,故评估值为零。

     

    9)江苏宁通汽车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宁通汽车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68298991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南京市中山北路303815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1123

    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宁通汽车经营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委托书》,江苏宁通汽车经营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已被刑事执行,评估值为0元。

     

    10)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6754445X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876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0921

    营业期限:20040921日至20240920

    经营范围: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国产雪佛兰品牌汽车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8月01日);二类汽车维修(小型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6月27日);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衣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 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所涉上海众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2017年起安邦不再向上海众臣分红,上海众臣根据《产业办公室0412002关于产业集团取消“安邦保险集团股东身份”账务处理的批示》进行了相关账务及报表处理,导致上海众臣账面出现严重亏损,净资产为负。综上,本次评估时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为零值

     

    11)北京合力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合力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69130528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厂内)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13

    法定代表人:王志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1115

    营业期限:20071115日至20271114

    经营范围: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三类汽车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空调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0309);销售汽车配件、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汽车装饰;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合力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被评估单位的其他应收款中,有与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5,000,000.00 元、与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5,037,180.00元、与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114,728.78元过账资金等及与安邦保险公司历史遗留121,839.14元、保险卡历史遗留 2,444,534.53元等历史遗留,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流动负债中,有与宁通汽车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下划款16,959,529.08元,与北京联通成功有限公司的上划款-488,867.51元,由于这些资金均为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12)北京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81977457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181幢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志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1104

    营业期限:20081104日至20381103

    经营范围:销售进口、国产雪佛兰品牌汽车;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有效期至2018227);汽车装饰;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配件;洗车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汽车租赁;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派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合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被评估单位的其他应收款中,有与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上划款 331,267.15元,由于这些资金均为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流动负债中,有与宁通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划款10,263,141.75元,与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划款-590,000.00元,由于这些资金均为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13)北京联通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联通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77687286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甲8

    法定代表人:王志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0708

    营业期限:20050708日至20550707

    经营范围: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道理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19日);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3日);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进口、国产别克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装饰;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汽车配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联通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14)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65532068P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七村村委会南300

    法定代表人:王志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0727

    营业期限:20040727日至20240726

    经营范围: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的品牌汽车汽车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劳务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联通成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7,371,781.69元,评估人员了解到,此房屋已被政府拆除,并未获得补偿金,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零。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6,792.45元,评估人员了解到此房屋已被政府拆除,本次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为零

     

    15)廊坊市联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廊坊市联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89829595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廊坊市广阳区东环路东侧王寨批发市场

    法定代表人:魏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0620

    营业期限:20060620日至20260619

    经营范围:长安福特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8日);销售汽车零配件、装具及饰品;汽车租赁、汽车救援、二手车销售及信息咨询、代办机动车上牌及验车手续;机动车辆保险(有效期至2013年12月5日)。

    廊坊市联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廊坊联福于2013年停业,委估单位各材料积压时间较久,部分汽车配件因已过时,无相匹配的车型,因此材料采购只能以残值评估;清查日,廊坊联福因停业时间较长,库存商品以及在产品均盘亏,无实物,本次评估值为0元。、廊坊联福于2013年停业,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委估单位申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中4S店的一系列建设及装修均已拆除,无实物,本次评估值为0元。廊坊联福于2013年停业,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委估单位申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均已报废,本次评估按不含税市场回收价确认。

     

    16)北京联通隆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联通隆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95128437C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村委会办公楼南侧

    法定代表人:魏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成立日期:2006-10-23

    营业期限:2006-10-232026-10-22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汽车租赁;信息咨询;劳务服务;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联通隆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被评估单位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08号的办公用地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有,被评估单位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为自建。

     

    17)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78239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08

    法定代表人:魏武

    注册资本:600()

    成立日期:1983-07-20

    营业期限:2002-03-122022-03-11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销售汽车零配件;经济贸易咨询;洗车服务;出租办公用房;销售汽车(含小轿车连锁经营);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和汽车专项修理;保险兼业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08号的办公用地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有,被评估单位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为自建。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01刑初10号刑事裁定书,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属于刑事案件没收的标的,故本次评估对北京联通隆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按零值评估

     

    18)北京联通昊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联通昊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801770021A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1

    法定代表人:王志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0724

    营业期限:20010724日至20210723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15日);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的品牌汽车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美容;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联通昊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被评估单位的其他应收款中,有应收收购时支付的款项1,310,457.25元、转让股权款(李宝玉)390,000.00元、与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31,437.49元过账资金等及与安邦保险公司历史遗留387,773.45元等历史遗留,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流动资产中,有与宁通汽车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下划款37,587,640.33元,与北京联通成功有限公司的上划款-4,822,747.74元,由于这些资金均为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19)北京联通景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联通景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5051981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厂)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14

    法定代表人:王志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0507

    营业期限:20080507日至20280506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承办展览展示;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2月01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09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联通景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需要披露的特别事项说明:

    ①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流动负债中,有与宁通汽车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下划款84,607,924.78元,与北京联通成功有限公司的上划款12,290,000.00元,由于这些资金均为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②被评估单位的其他应收款中,有与北京海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29,201,182.87元,为集团内部过账资金,本次评估,按照其账面价值列示。

    七、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交接:

    股权标的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取得司法裁定书前,委托人保留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处分权。

    上述股权标的能否获准股东资格审批及办理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的竞买人若有意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拍,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的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委托法院认定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否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公司的上述股权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作拍卖通知已送达任何潜在优先购买权人。

    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现场张贴《更正说明》,还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十、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委托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刘先生(021-55510091)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20-3-31 15:00:00
  • 同步拍开始:2020-4-3 15:00:00
  • 本场拍卖师:

    刘俊杰
    拍卖师证号:2500049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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