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上海国泰2018年11月13日-16日
房产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二号拍卖厅
首页 > 拍卖会 > 上海国泰2018年11月13日-16日房产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18年11月13日(周二)至11月16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2号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主拍)

    联系人:龚先生 021-53063193、18930123712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线下接待)

    联拍单位(排名部分先后):

    上海海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021-36522751

    上海公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支小姐021-64388126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021-52913611

    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021-51030118

    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021-54654777

    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小姐021-63166133

    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021-58822258

    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021-65050850

    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021-63078908

    上海申之江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021-63221182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8年11月13日13:30至2018年11月16日13:30,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8年11月16日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会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

    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上海市奉贤区拓林镇驰华路588号工业房地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676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无证)36770.5平方米【625万元】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预约看样。(节假日除外)

    2、竞买人须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且取得上海市奉贤区拓林镇镇政府同意竞买人参加拍卖的书面函。

    3、竞买人应在2018年11月14日16:00时前到西藏南路748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须于2018年11月14日16:00时前到账)。

    4、保证金(线下报名)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3

    账号:11015026278002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竞买人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可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海国泰20181116-19日房产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须为企业,在拍卖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去奉贤区柘林镇相关部门提报参加拍卖的资质,并获得批准,凭批准函再按“拍卖公告”规定交付保证金,领取号牌,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竞买则另需递交授权委托书。

    二、本期的拍品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展示期内,应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委托人和我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担保。拍卖时,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并愿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买人可以按照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应价和加价竞买,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买人出价需举号牌显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报出“最后一次”并落槌即表示成交,本公司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拍卖人特别提醒: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的相关规定,受让人需要就拍卖标的的投资、建设、融资、运营、投资强度、产值、税收产出等各项要求与奉贤区柘林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签署相关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如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或协议(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无法按买受人意图进行使用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损失。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外,另须支付拍卖目录中注明的佣金和费用,全部款项(包括佣金)须在20181130日下午4:00前付清,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该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其滞纳金,联合拍卖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需递交的有关书证;本期拍品为法院委托拍卖标的,委托人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责任。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所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增值税(由原权利人向买受人开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原权利人初次受让目标地块时所欠付的契税及相应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均由买受人代为缴付(原权利人未曾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判决迟延履行金除外,由拍卖款中扣除)。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垫付。在拍卖款项优先用于偿还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判决迟延履行金,且在本次司法拍卖所涉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缴纳后,法院将就拍卖标的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拍卖标的项下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并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相关权利和公共事业账户的过户。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其他需要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办理的各项事务,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承担上述手续的一切费用。

    七、本期标的: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驰华路588号(沪奉府土(20135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建筑物、构筑物、附加物及全部附属设备设施。其中出让土地面积67622.8㎡,建筑面积(无证)36770.5㎡。根据现场勘查,该房产目前部分有人占用,按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自行与原权利人及相关方协商处理。竞买人需在拍卖前自行前往实地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注意竞买风险。

    八、鉴于本期委托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如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致使拍卖成交的标的无法过户、交割,买受人仅有权要求退回已付的款项,但如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九、法院委托拍卖的标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条款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3%;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1.8%;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1.2 

     

    20181012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龚先生(53063193)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8-11-13 13:30:00
  • 同步拍开始:2018-11-16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徐达旦
    拍卖师证号:2000050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重要通知: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