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逛公拍

请选择城市

上海海同2017年2月6日-2月9日
物资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号厅
首页 > 拍卖会 > 上海海同2017年2月6日-2月9日物资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1726日(周一)至29日(周四)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真南路500号电信北楼三楼(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 021-51030118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7261330201729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729日(星期四)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

     

    一、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1、设备、扶梯半成品(按现状整体拍卖)【2】

    2眼镜生产等设备一批(按现状整体拍卖,详见《清单》)【1

    3、1立方每小时超纯水生产系统等(按现状整体拍卖)【0.2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7120—201726,预约看样。

    2、竞买人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可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3、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POS机、支票等)截止时间:201728(周三)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24

     账号:11015011718000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上 海 海 同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拍 卖 特 别 规 定

     

    本《拍卖特别规定》是针对2017年2月6日(星期一)—2017年2月9日(星期四)举行的拍卖会制定的。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7年2月6日(星期一)13:30至2017年2月9日(星期四)13:30

    同步拍卖阶段:2017年2月9日(星期四)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一、本场拍卖会标的物名称:

    (1)设备、扶梯半成品

    (2)眼镜生产等设备一批

    (3)1立方每小时超纯水生产系统等

    二、拍卖特别规定:

    1、上述三个标的物均按现状整体拍卖。

    标的物(1)存放在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858号第六幢厂房南空地,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发货。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买受人除需缴纳拍卖成交全款和拍卖佣金,还需另行缴付前期产生的移库、吊装、人工等费用人民币20万元。

    标的物(2)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根据《清单》发货。

    标的物(3)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发货,本次拍卖的是指纯水生产系统设备,是现场照片中的设备机器,不包括现场的房屋及其附属的框架结构、水电线管、水电开关变电装置、梁上运行行车等。

    2、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等)。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品的真伪、性能、质量、完整性、安全性、可用性和环保性不承担缺陷和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保质期和保修期,也不对标的物有关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可靠性等提供担保。

    3、拍卖人提供的信息包括标的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重量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标的物均以竞买人看样为准。标的物(1)和(3)均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场照片为准。买受人在提货时如有数量和重量溢缺,不影响本次拍品的成交价,不实行多退少补,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的数量和重量溢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提取货物所需装卸、运输、仓储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在提取货物时所需拖车费、拆装费、仓储费、运输费、劳务费和必要的配件维修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对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因买受人逾期申请提货或逾期提货造成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提存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若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则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装卸、出库、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程和规范,不得对存放地建筑物及灯饰等固定装修造成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也均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人、拍卖人对本次拍品的安全和质量系数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必须由经省市级以上的技术安全监督机构发放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拆卸、运输、使用和销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买受人在接受物资类标的物后的拆装、运输、使用和销售等各种情况下所遇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能否过户或权利转移不提供保证和不承担责任,只在必要时给予协助。

    7、上述所有标的物均以增价方式拍卖。

    8、上述所有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务必参加本场拍卖会,若无法通知或通知不到优先购买权人,不影响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参加竞买,未按规定办理竞买手续,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9、上述所有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现场或网上成交确认单》,通过网络直接操作并竞拍成功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现场或网上成交确认单》。上述所有标的物的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全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条款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3;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1.8;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1.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0.6;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0.3

    10当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全款和拍卖佣金,并被确认已到拍卖人账户后,方可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姓名或名称须与《意向竞买申请登记表》上竞买人姓名或名称一致。如买受人姓名或名称和竞买人姓名或名称不一致,须在拍卖会前有书面约定。

    11、上述所有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如出现不确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非法占用、遭受意外损害、自然毁损和司法查封等),并由此可能造成的标的物权益受损,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12、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拍卖资料(包括《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和《网上竞买须知》等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或删减),拍卖人可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现场张贴《更正说明》,还可以在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此修正。

    附录:本《拍卖特别规定》共有两页,竞买人一旦在第2页上签字,即印证其已清楚和承认两页上所涉的全部特别规定。

    竞买人(盖章或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竞拍牌号:

                                                               年    月    日

    特别告示

    本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星期一)13:30—2017年2月9日(星期四)13:30的拍卖会上,将拍卖下述标的物,即:眼镜生产等设备一批(以下简称“标的物”)。

    现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1)委托人告知竞买人该标的物因故无法到现场看样。

    2)该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根据《清单》发货。

    3)上述事项若买受人违规操作或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特别告示

    本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星期一)13:30—2017年2月9日(星期四)13:30的拍卖会上,将拍卖下述标的物,即:1立方每小时超纯水生产系统等(以下简称“标的物”)。

    现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1)该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发货。

    2)该标的物系1立方每小时超纯水生产系统,是指纯水生产系统设备,是现场照片中的设备机器,不包括现场的房屋及其附属的框架结构、水电线管、水电开关变电装置、梁上运行行车等。

    3)上述事项若买受人违规操作或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特别告示

    本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星期一)13:30—2017年2月9日(星期四)13:30的拍卖会上,将拍卖下述标的物,即:设备、扶梯半成品(以下简称“标的物”)。

    现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1)委托人告知竞买人该标的物因故无法到现场看样。

    2)该标的物系设备、扶梯半成品,是现场照片中的设备机器,不包括现场的房屋及其附属的框架结构、水电线管、水电开关变电装置等。

    3)该标的物存放在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858号第六幢厂房南空地,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发货。

    4)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买受人除需缴纳拍卖成交全款和拍卖佣金外,还需另行缴付前期产生的移库、吊装、人工等费用人民币20万元。

    5)上述事项若买受人违规操作或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王老师(021-51030118)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7-2-6 13:30:00
  • 同步拍开始:2017-2-9 13:30:00
  • 本场拍卖师:

    杨亚平
    拍卖师证号:1800072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500号电信北楼三楼

    重要通知: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