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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阁2016年11月22日-25日
联合房产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三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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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16年11月22日(周二)至11月25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 021-51701227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6年11月22日14:00至2016年11月25日14: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14: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一、拍卖标的:(【】内为保证金,单位万元)

    杨浦区国权路29号401(建面:136.9㎡)、402(建面:174.09㎡)、403(建面:124.04㎡)、404(建面:163.13㎡)405(建面:196.09㎡)、406(建面:91.84㎡)、503(建面:124.04㎡)、504(建面:163.13㎡)、505(建面:196.09㎡);31号5层(建面:920.77㎡);39号301(建面:1601.3㎡) 、2501(建面:412.79㎡) 、2511(建面:440.79㎡) 、2512(建面:412.79㎡)办公楼[整体拍卖,保证金1000万元]              

    二、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双休日除外)9:00-17:00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时间: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25日,预约看样。

    2、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周五)12:00。

    3、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周四)16:00,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08

    账号:11015037845005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主拍)

    联系电话:021-51701227 严先生

    协拍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3374556 赵小姐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3071493 王小姐

    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2712827-312郁先生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34617392 黄小姐

    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3286911 郑小姐

    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62588 冯小姐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拍卖标的特别告知

    一、拍卖标的概况:本次拍卖标的为被执行人上海上风科盛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杨浦区国权路29号401(建面:136.9㎡)、402(建面:174.09㎡)、403(建面:124.04㎡)、404(建面:163.13㎡)405(建面:196.09㎡)、406(建面:91.84㎡)、503(建面:124.04㎡)、504(建面:163.13㎡)、505(建面:196.09㎡);31号5层(建面:920.77㎡);39号301(建面:1601.3㎡) 、2501(建面:412.79㎡) 、2511(建面:440.79㎡) 、2512(建面:412.79㎡)办公楼

    有法院查封、有银行抵押,原权利人:企业(开发商);土地宗地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284街坊2∕1丘;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房屋用途:办公;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科技办公;土地使用期限:2003年12月29日至2053年12月28日止。地理位置:东靠黄兴路、西近政仁路、南临国科路、北邻国权路。

    二、拍卖机构已提供上海大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沪大雄房估F2013(SQ)100475号】供竞买人查阅,有关房地产现状等详细情况,竞买人也可通过登记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自行了解。

    三、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利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

    四、拍卖物按照现状拍卖。经初步查明,现状中存在且可能不限于下列瑕疵和特殊情况:评估设定估价标的内部装修状况为毛坯,故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装修及房屋内所有物品,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知晓并接受房产现状,待过户完毕后,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交接及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对于上述情况,竞买人应当向有关登记部门、赴实地现场、向有关单位、公司作充分了解,也可向拍卖公司索阅评估报告进行了解,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

    买受人拍卖房地产现状,意味着承担包括并且不限于下列后果:

    1、对于合法租赁由买受人继受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义务,对无法律依据使用或占用的单位或个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承受实际取得、使用房产的延迟及承受收入损失、相应费用产生等后果。

    2、自行负责与标的现管理单位办理移交等手续。

    五、拍卖标的中电梯、中央空调、大楼功能使用所必需的其他设施等,即使该部分财产不为被执行人所有的,买受人须按正常途径予以解决。

    六、拍卖标的如存在欠费,包括且不限于土地使用费、公用事业费及滞纳金、水费、电费、排污费、燃气费、通讯费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予承担。

    七、拍卖标的中的独立动产,不随房产拍卖成交转移给买受人。

    八、在办理产权过户中原房地产权利人应承担的税费及国家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相关交易税费、涉及房地产登记内容变更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契税、登记费、定界费、测绘费、权证费、检测费、拆违处罚、欠交补缴、补证补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即2016年12月9日17:00前)付清拍卖成交价款。逾期未能付清的,委托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及应承担的后果按法律规定处理。

    十、如因特殊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仅有权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款项(不计息),不得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十一、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后,标的物上原先所承受的权利义务(除本特别声明已有限制的外)均由买受人继受;买受人需按法律法规行使所有权,如对标的物进行扩建、改建、搭建等,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委托方无协助办理的义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价款后,须待委托人按司法程序解除查封、抵押等限制后才能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过户手续。

    买受人在取得裁定后,自行办理标的交接、变更登记及产权过户等全部事项。

    十三、如因竞买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导致买受后无法过户的,委托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另行拍卖,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债权人参与拍卖依法无需缴纳保证金、优先购买权人参与拍卖按其优先购买部分评估价的5%缴纳保证金。

    十五、竞买人参与拍卖即意味着对拍卖标的所有情况已有充分了解。

    竞买人在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时应签字领取本特别须知。

    本特别声明解释权归拍卖公司所有。

    本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拍卖须知(一)、(二)和拍卖特别告知中所有的告知条款和风险提示。

    本竞买人已经认真阅读了上述风险提示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风险提示的全部含义,也充分了解、接受了评估报告的内容,同意拍卖人关于风险提示的意见,愿意承担相应风险,自愿参加拍卖、竞买程序。

     

     

     


       请竞买人手抄上面方框内的文字并签名:


     

     

     

     

     

     

     

     

                                                            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拍卖人: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严先生(021-51701227)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6-11-22 14:00:00
  • 同步拍开始:2016-11-25 14:00:00
  • 本场拍卖师:

    曾多
    拍卖师证号:1800065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福州路515号三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6-11-25 12: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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