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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国拍2016年12月6日-12月9日
在建工程联合拍卖会
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二号厅
首页 > 拍卖会 > 长江国拍2016年12月6日-12月9日在建工程联合拍卖会
  • 拍卖目录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奉贤区钱桥镇16街坊7/44丘及其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上海钱桥养老院在建项目)

    地块总面积72331平方米;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70236平方米;

    绿化用地2095平方米(非拍卖地块)

    联 合 拍 卖 公 告

    一、受法院委托拍卖以下标的:【 】中为保证金(万元)

    奉贤区钱桥镇16街坊7/44丘及其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上海钱桥养老院在建项目),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慈善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70236㎡;土地使用期限:2005-12-31至2055-12-30止。   【1200】

    拍卖日期:2016年126日至2016年129

    1、在线72小时竞价阶段2016年126(周二)10:302016年129(周五)10: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现场网络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现场网络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2、现场网络同步拍卖阶段:2016年12910: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中华路口)

    二、竞买看样:即日起(节假日除外)凭身份证至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13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具预约看样单。

    三、咨询时间: 公告之日起9:00-16:30接受咨询  

    四、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

    2、公拍网在线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周五)08:30。

    3、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周四)16:00。保证金以在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1   账号: 11015037487007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提供“助拍贷“融资咨询服务(小额过桥贷款、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电话:021-32031292 王女士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主拍单位     联系人:廖先生  021-52914247

    联拍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021-63856977

    有限公司       联系人:支小姐  021-64388970 

    上 海 迈 逊 拍 卖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021-58822258

    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先生  021-54654777

    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先生  021-63085588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021-61152617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021-51030118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一、拍卖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方式,在线(www.gpai.net)竞价阶段:20161210:30时~ 1210: 30,已审核通过的竞买人可在此阶段线上出价。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自201612910:30时开始进入。标的若有在线竞价,其最高出价作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线上/线下竞买人可按拍卖师宣布的标的次序进行出价,直至该标的由拍卖师落槌宣布成交或流拍。

    二、特别提示:网上竞买人于在线出价前,必须再次关注、确认本标的特别告知。因委托人可能对拍卖特别告知等相关条款有增减变动,竞买人必须对已签署的特别告知予以重新确认。否则,视同竞买人已认可特别告知,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则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竞买登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与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的权利人必须是同一法律主体。

    四、网上竞买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为买受人,应与拍卖人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五、标的成交后,权属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需接法院通知后办理,买受人须有必要的等待预期。

    六、买受人在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如因非买受人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完成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买卖双方停止继续履约,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在收到法院退款后,即向买受人全额无息返还拍卖价款,买受人无任何其他请求权。

     

    一、拍卖标的:

        奉贤区钱桥镇16街坊7/44丘及其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上海钱桥养老院在建项目),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慈善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70236㎡;土地使用期限:2005-12-312055-12-30止。

    本标的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 证载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 70236平方米(约折合105.35亩);

    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慈善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2月31日至2055年12月30日止。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号:奉2009017107

    市场评估价值为:6531万元。

    ② 建筑安装工程:行政楼工程、宿舍楼土建工程、食堂服务楼基础工程、康复楼二桩基础工程、绿化工程等22项,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及房产证。

    ③ 监理工程造价为6047.3775万元

    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

    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

    附:据沪奉房地(2005)出让合同第438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地块总面积为72331平方米,① 出让面积为70236平方米,② 绿化用地2095平方米(非拍卖范围,不作价值评估)。

    1、本标的监理工程造价报告披露地址为“奉贤区奉柘公路3380号”,经实地勘察,实际可出入上海钱桥养老院的地址为浦星路999号。

    2、本标的尚未竣工验收,《建设用地批准书》已经过期。

    3、评估报告未提供规划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相关信息,请竞买人自行查询。

    4、本标的成交后按上述现状向买受人进行移交,如有发生占用,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解决。

    5、买受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时,如需办理地面建筑物竣工验收及重新测绘房产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费用自理,无论测绘面积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

    6、本标的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或相关行政规定导致不能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仅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出具标的权属裁定书。

    三、标的税金及各项费用

    1、标的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应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含原权利人或有但不限于原应缴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标的如有欠缴的水、电、煤、公用事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标的付款期限及汇付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17年1月19日16:00前付清全部款项。拍卖保证金在最后支付余款时抵作拍卖价款。

    以上款项须汇付至本公司指定的结算专用账户。

    涉及拍卖人对该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拍卖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全部瑕疵均须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竞买人已阅知并承诺履行本次《司法拍卖须知》与《特别规定》。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严小姐(021-62036259)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6-12-6 10:30:00
  • 同步拍开始:2016-12-9 10:30:00
  • 本场拍卖师:

    黄子军
    拍卖师证号:
    拍卖会信息:
    佣金收取方式: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中山北路2000号13楼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6-12-9 8:3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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